跳至內容

姚仲韶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姚仲韶,字以高,江西高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

自幼聰穎,十歲補弟子員,嘉靖元年(1521年)中式壬午科廣東鄉試舉人,任福建永安縣知縣,任內廉明飭法。卒於任內[1][2]

著作

[編輯]

有《屏桐遺稿》。

參考資料

[編輯]
  1. ^ 明·蘇民望修,《永安縣誌·卷五·宦歷志》:姚仲韶,高要人,嘉靖間知永安縣。廉明飭法,境內盜賊屏跡,獄無冤民。卒於官,士民哀慕之。
  2. ^ 道光《肇慶府志·卷十八》:字以高,高要人。頴敏。十歲補弟子員。舉嘉靖壬午鄕試。居常修謹,取與不苟。初任永安知縣,廉公有爲,盜賊屏息,邑無𡨚民。卒於官。士民慕之。有《屏桐遺稿》。
官銜
前任:
詹銥相
永安縣知縣
不詳-1547年
繼任:
郭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