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仲韶,字以高,江西高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自幼聰穎,十歲補弟子員,嘉靖元年(1521年)中式壬午科廣東鄉試舉人,任福建永安縣知縣,任內廉明飭法。卒於任內[1]。[2]。
有《屏桐遺稿》。
- ^ 明·蘇民望修,《永安縣誌·卷五·宦歷志》:姚仲韶,高要人,嘉靖間知永安縣。廉明飭法,境內盜賊屏跡,獄無冤民。卒於官,士民哀慕之。
- ^ 道光《肇慶府志·卷十八》:字以高,高要人。頴敏。十歲補弟子員。舉嘉靖壬午鄕試。居常修謹,取與不苟。初任永安知縣,廉公有爲,盜賊屏息,邑無𡨚民。卒於官。士民慕之。有《屏桐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