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南开校友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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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t14在话题“关于南开校友界定范围”中的最新留言:30分钟前
关于南开校友界定范围
[编辑]根据1929年10月17日《天津南开学校校友会总会简章》(参考此条目来源1.),校友会会员为“曾在南开学校各部肄业、毕业之学生,退职或现任之董事及教职员”,为什么要将北洋客籍学堂在并入南开之前的毕业生算作南开校友?另外,“肄业”并不能包括被开除学籍的曾就读者。
Jht14(留言) 2025年5月31日 (六) 11:52 (UTC)
- 因为北洋客籍学堂完全并入了南开学校中学部,当然,我不否认这存在争议,而非完全肯定或否定。后者是原创研究?--Amazingloong(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01:23 (UTC)
- 南开学堂至少在1907年时点就已完成标志性的一次更名,其后1911年北洋客籍学堂的并入无论从校名、校址、学堂监督、董事何种角度都难以体现客籍学堂与公立南开学堂的连贯性,而是更多体现了南开学校自身的延续,因此行政上的“完全并入”不能遮掩两校创办过程的种种差异,不能进而将一所存在于1911年及以前的官办学堂的毕业生算作南开学校毕业生,这种折算并未得到广泛使用。(闻所未闻,事实上。)
- Jht14(留言) 2025年6月3日 (二) 12:47 (UTC)
- 从未否认两校创办和各自独立时期差异的存在。要说“闻所未闻”,此前已经向你你阐释过天津对外贸易学院并入南开大学、浙江农业大学并入浙江大学的例子参见。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你可以自行检索查证。
- 根据对处理争议性内容的惯例,对于这类校友群体,单独设立章节,区分对待,同时保留其历史承袭关系。--Amazingloong(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1:52 (UTC)
- 没错,既然你说“差异存在”,又说“不否认存在争议”,那么为何忽略“差异”,直接将客籍学堂并入以前的毕业生算作南开校友,我不能理解这种前后矛盾的说法。同样不能理解的是你向我重复提及“区分对待”这一办法的意义,因为这一问题我们早已达成共识。
- 浙江农业大学本来就是1952年院系调整的产物,源出于浙大且归并于浙大,和我们这里讨论的内容是否存在可比性呢?是否忽略问题的重点即校友的判定规则应当体现就读学校的同一发源?因为如果就读时两校未发生特定关联,就不能认为这位毕业生曾在合并前的另一所学校接受教育,自然不能折算成校友,这样折算不仅模糊史实,而且在这一点上仍然没有看到提供的参考来源,属于你的原创研究。
- 说到原创研究,关于肄业一词与开除的不同含义,请参考退学,开除学籍意味着不再授予肄业证书。另一个参考来源是南开学校章程,参考本条目来源1.对应书目,可以说明两者区分在此场景下仍然适用。
- 另外你所称天津对外贸易学院有哪些并入前已毕业的校友被普遍认为可以算作南开大学校友?
- 我频繁使用问号是对你过于模糊、缺乏具体案例的说法感到不解,并认为有提出和厘清问题的必要,如果你不愿回答,恐怕不是由于讨论方式本身的所谓无效。
- Jht14(留言) 2025年6月6日 (五) 09:3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