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立法院
外观
第11届立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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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 |||||
管辖 | 中华民国(台湾) | ||||
任期 | 2024年2月1日 | -2028年1月31日 (预定)||||
选举 | 2024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 | ||||
政府 | 民主进步党(51) | ||||
在野党 | 中国国民党(52) 台湾民众党(8) 无党籍(2) | ||||
基本资讯 | |||||
院长 | 韩国瑜( 中国国民党) | ||||
副院长 | 江启臣( 中国国民党) | ||||
最大在野党党团总召 | 傅崐萁(中国国民党党团) | ||||
执政党党团总召 | 柯建铭(民主进步党党团) | ||||
在野党党团总召 | 黄国昌(台湾民众党党团) | ||||
秘书长 | 周万来( 无党籍) |
第十一届立法院是中华民国行宪后的第11届立法院,该届立法委员任期自2024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预定),由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公民选举产生。本届立法院是自2008年改制为单一选区两票制以来,首度出现未有单一政党掌握过半席次的一届。
席次概况
[编辑]政党名称 | 当选席次 | 目前席次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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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 | 52 | 52 | ||
民主进步党 | 51 | 51 | 游锡堃于2024年2月2日请辞,王正旭2月19日递补。 | |
台湾民众党 | 8 | 8 | ||
无党籍 | 2 | 2 | 无党籍高金素梅、陈超明加入国民党立院党团运作。 | |
总席次 | 113 | 113 |
注:粗体字者为执政党。
正副院长选举
[编辑]立法院长、副院长由立法委员记名投票互选之,全体立法委员均为当然候选人。
候选人 | 政党 | 第一轮得票数 | 第二轮得票数[a] | 当选标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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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瑜 | 中国国民党 | 54 | 54 | ||
游锡堃 | 民主进步党 | 51 | 51 | ||
黄珊珊 | 台湾民众党 | 7 | 不适用 | ||
无效票 | 1[b] | 0 | |||
未领票 | 0 | 8 |
注:
- 第二轮台湾民众党党团8位委员缺席未领票。
- 粗体为上届立法院院长。
候选人 | 政党 | 第一轮得票数 | 第二轮得票数[a] | 当选标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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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启臣 | 中国国民党 | 54 | 54 | ||
蔡其昌 | 民主进步党 | 51 | 51 | ||
张启楷 | 台湾民众党 | 8 | 不适用 | ||
无效票 | 0 | 0 | |||
未领票 | 0 | 8 |
注:
- 第二轮台湾民众党党团8位委员缺席未领票。
- 粗体为上届立法院副院长。
重大事件
[编辑]国会改革争议
[编辑]中国国民党与台湾民众党在此届立院意图推行国会改革,诸如人事同意权、国会调查权与听证权以及藐视国会罪等。民主进步党称国众两党试图强渡关山而未将法条进行审查。[2]
2024年5月17日,立法院针对相关法案进行表决,期间出现激烈冲突,导致6名立法委员送医。[3]而在当晚有数百位民众在立法院外抗议,要求停止表决实质审查法案。[4]
21日,数十个公民团体号召民众在立法院外发起抗议,该集会共有超过三万名民众参加。[5]5月24日、28日的院会继续审议相关提案并最终三读通过,议场外也仍有民众举行大规模抗议活动。[6]
通过法案
[编辑]截至目前为止,第11届立法院通过制定了以下主要法案:
- 《行人交通安全设施条例》:规范中央、地方应制订行人交通安全计划,包括人行道增设、拓宽、障碍排除及实施行人友善区等。地方政府若查有妨碍行人通行的固定设施,未在期限内改善、拆除最高可罚新台币15万元[7]
- 《再生医疗法》:法制化再生医疗之研究、管理及相关罚则。[8]
- 《再生医疗制剂条例》:明定再生医疗制剂定义,且制造、输入者皆应申请并查验取得许可后始得为之。[8]
- 《海洋保育法》:明定海洋委员会得划定海洋庇护区保护特别海洋生态系统。[9]
- 《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建立金融、电信、数位经济防诈措施,加重诈欺刑度。[10]
- 《新住民基本法》:明定内政部应设立新住民事务机关,统筹新住民相关事务。[11]
除此之外,该届立法院另通过以下法案的修正或废止:
- 《国籍法》修正:外国高级专业人才申请归化居留年限,从现行连续3年每年须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事实,放宽为连续2年。[15]
- 《姓名条例》修正:增订台湾原住民族办理户籍登记、申请护照时,姓名可单列原住民族文字。[16]
-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限缩可对检举交通违规的项目。[17]
-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补偿条例》修正:增加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补偿金额度,并定期依消费者物价指数成长率进行调整。[18]
- 《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修正:提高直辖市、县市议员公费助理补助金及增发村、里长春节慰劳金。[19]
- 《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正:对增雇特定年龄段本国籍基层员工及替本国籍基层员工加薪之中小企业提供减税优惠。[20]
- 《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修正:新增网络流量纪录之定义及调取程序,放宽调查限制及增订得依该法进行调查之犯罪。[21]
- 《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修正:增订对儿少性影像的相关犯罪及罚则。[22]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修正:加严电子发票传输之相关规定及罚则。[23]
- 《所得税法》修正:规范扣缴义务人范围并增进其权益保护、延长部分扣缴税款办理期限与修正违章罚则,改进扣缴制度。[24]
- 《劳动基准法》修正:新增延后强制劳工退休年龄制度。[25]
- 《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修正:增进中高龄及高龄者就业者工时、退休等权益。[26]
争议法案
[编辑]下列法案已于立法院中三读通过,但因有违宪之虞,宪法法庭令其部分条文暂缓执行。[27]
-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正:增订总统到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并即时询答、国会调查权及相关行政罚则、被询答者不得“藐视国会”及相关行政罚则以及立委行使人事同意权以记名投票表决等。[6][28]
- 《刑法》修正:增订藐视国会罪,公务员于立法院听证或受质询时就其所知的重要关系事项不得虚伪陈述。[29]
补选
[编辑]此章节尚无任何内容,需要扩充。 |
立法委员名单
[编辑]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立法院長選舉民眾黨陳昭姿手指沾印泥 投黃珊珊選票污損成廢票. 中央社. 2024-02-01 [2024-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05) (中文(台湾)).
- ^ Ben Blanchard; Fabian Hamacher. Taiwan lawmakers exchange blows in bitter dispute over parliament reforms. Reuters. 2024-05-17.
- ^ 立院挑燈夜戰審國會職權修法 朝野激烈衝突6立委送醫. 中央社. 2024-05-17.
- ^ 立院審國會職權修法 場外近百民眾聚集要求停止表決實質審查. 中央社. 2024-05-18.
- ^ Hioe, Brian. Tens of Thousands Protest Bill to Expand Legislative Power in Taiwan. The Diplomat. 2024-05-22.
- ^ 6.0 6.1 立院職權行使法三讀 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 中央社. 2024-05-28.
- ^ 立院三讀 道路固定設施妨礙行人通行最高可罰15萬. 中央社. 2024-04-16 [2024-05-06].(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8.0 8.1 立院三讀 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最重罰2000萬. 中央社. 2024-06-04.
- ^ 海保法三讀通過 違法進海洋庇護核心區最高罰50萬. 中央社. 2024-07-12.
- ^ 打詐專法三讀通過 高額詐欺最重判12年併科3億罰金. 中央社. 2024-07-12.
- ^ 立院三讀新住民基本法 內政部應設專責機關統籌協調. 中央社. 2024-07-16.
- ^ 立院三讀 進口非法未規範魚貨最重罰3000萬元. 中央社. 2024-04-23 [2024-05-06].(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電子簽章法修法三讀 一篇看懂應用範圍、法律效力. 中央社. 2024-04-30.(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立院三讀明揚條款 工廠危險品申報不實可罰500萬. 中央社. 2024-05-07 [2024-05-08].(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國籍法三讀放寬歸化居留年限 台灣男籃可望馬上獲益. 中央社. 2024-05-07 [2024-05-08].(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立院三讀 原住民族姓名登記可單列傳統姓名. 中央社. 2024-05-14.
- ^ 立院三讀限縮交通違規檢舉 未戴安全帽、人行道違停等除外. 中央社. 2024-05-14.
- ^ 立院三讀 原民禁伐補償每公頃調升至6萬元. 中央社. 2024-06-04.
- ^ 立院三讀 村里長增發7.5萬春節慰勞金. 中央社. 2024-06-04.
- ^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三讀通過 提高增僱、調薪誘因. 中央社. 2024-07-12.
- ^ 通保法三讀通過 檢方辦案可聲請調取網路流量紀錄. 中央社. 2024-07-12.
- ^ 立院三讀兒少防制 付費觀看兒少性影像最重罰7年. 中央社. 2024-07-13.
- ^ 立院三讀 未依時限上傳電子發票資訊最高罰1.5萬元. 中央社. 2024-07-15.
- ^ 立院三讀修正所得稅法 增進扣繳義務人權益保護. 中央社. 2024-07-15.
- ^ 勞基法修正案三讀 勞僱協商後得延後65歲強制退休年齡. 中央社. 2024-07-15.
- ^ 立院三讀 增進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權益相關條文. 中央社. 2024-07-15.
- ^ 憲法法庭裁准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 多數釋憲案法條暫緩執行. 公视. 2024-07-19.
- ^ 立院三讀 立委行使人事同意權改記名投票. 中央社. 2024-05-28.
- ^ 刑法藐視國會罪三讀 公務員虛偽陳述最重關1年. 中央社. 2024-05-28.
参见
[编辑]前任: 第十届立法院 |
行宪以后的立法院 2024年2月1日- |
现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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