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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琳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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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七年两广总督杨琳关于广州十三行奏折

杨琳(约1650年代—1724年),号玉峰[1],原隶正红旗汉军,后属汉军正黄旗人,原籍奉天铁岭卫[2]中国清朝官员,两广总督。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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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为守备。康熙十八年(1679年)升京营游击。历官参将、江南漕标副将、云南临安镇总兵。康熙四十六年任镶红旗汉军副都统。康熙五十年任福建陆路提督,署福州将军。康熙五十四年,升广东巡抚。五十六年,改两广总督(时广东巡抚、正白旗汉军杨宗仁 (清朝)),赴澳门查阅。五十七年,奏报,据西洋人李若瑟说,清朝特使艾若瑟已到达罗马,并将红字票递呈罗马教皇[3];上关于广州十三行的奏折。五十八年,兼两广塩务。雍正元年三月家族奉㫖由正红旗汉军(时隶正红旗汉军第五叅领第四佐领吴成龙佐领下)入正黄旗汉军[4]。雍正元年,两广分为两督,任广东总督[5]孔毓珣为广西总督)。二年(1724)卒,授太子少保,赐祭葬。《钦定八旗通志:大臣传六十一》卷195有传。

任职广东时,监制广东地区烧制的珐琅瓷器,上有落款“玉峰杨琳”。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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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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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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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赵弘灿
两广总督
任职期间:1716年11月25日-1723年9月9日
继任:
杨琳
前任:
杨琳
广东总督
任职期间:1723年9月9日-1724年4月26日
继任:
孔毓珣
  1. ^ 载《广东通志:名宦》卷42,1731年。
  2. ^ 载《钦定八旗通志:大臣传六十一》卷195。
  3. ^ 载《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第1册。
  4. ^ 载《历史档案》第145-148期,2017年。
  5. ^ 载《钦定八旗通志:总督》卷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