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琳 (清朝)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康熙五十七年两广总督杨琳关于广州十三行奏折

杨琳(约1650年代—1724年),汉军镶红旗人,原籍奉天铁岭卫人。中国清朝官员。

生平[编辑]

初为守备。康熙十八年(1679年)升京营游击。历官参将、江南漕标副将、云南临安镇总兵。康熙四十六年任镶红旗汉军副都统。康熙五十年任福建陆路提督。康熙五十三年升广东巡抚。康熙五十五年(1716)职位改两广总督。雍正元年,两广分为两督,任广东总督[1]。授太子少保,赐祭葬。

家庭[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

前任:
赵弘灿
两广总督
任职期间:1716年11月25日-1723年9月9日
继任:
杨琳
前任:
杨琳
广东总督
任职期间:1723年9月9日-1724年4月26日
继任:
孔毓珣
  1. ^ 载《钦定八旗通志:总督》卷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