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斯定理:如果
是直徑,那麼
是直角。
泰勒斯定理(英語:Thales' theorem)以古希臘思想家、科學家、哲學家泰勒斯的名字命名,其內容為:若
,
,
是圓周上的三點,且
是該圓的直徑,那麼
必然為直角。或者說,直徑所對的圓周角是直角。該定理在歐幾里得《幾何原本》第三卷中被提到並證明[1]。
泰勒斯定理的逆定理同樣成立,即:直角三角形中,直角的頂點在以斜邊為直徑的圓上。
以下證明主要使用兩個定理:
設
為圓心,因為
,所以
和
都是等腰三角形。因為等腰三角形底角相等,故有
,且
。設
,
。在
中,因為三角形的內角和等於180°,所以有




泰勒斯定理也可以用三角學方法證明,證明如下:
令
,
,
。此時,
就是單位圓
上的一點。我們將通過證明
與
垂直,即它們的斜率之積等於–1,來證明這個定理。計算
和
的斜率:


並證明它們的積等於–1:

注意以上證明過程中運用了畢達哥拉斯三角恆等式
。
此證明使用兩線的向量形成直角三角形,若且唯若其內積為零。設有直角三角形
,和以
為直徑的圓
。設
在原點,以方便計算。則
和
的內積為:


故
和
與圓心等距,即
在圓上。
泰勒斯定理是「同弧所對的圓周角是圓心角的一半」的一個特殊情況。
以下是泰勒斯定理的一個相關定理:
- 如果
是一個圓的直徑,則:
- 若
在圓內,則
- 若
在圓上,則
- 若
在圓外,則
泰勒斯並非此定理的首名發現者,古埃及人和巴比倫人一定已知這特性,可是他們沒有給出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