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斯定理:如果
是直径,那么
是直角。
泰勒斯定理(英语:Thales' theorem)以古希腊思想家、科学家、哲学家泰勒斯的名字命名,其内容为:若
,
,
是圆周上的三点,且
是该圆的直径,那么
必然为直角。或者说,直径所对的圆周角是直角。该定理在欧几里得《几何原本》第三卷中被提到并证明[1]。
泰勒斯定理的逆定理同样成立,即:直角三角形中,直角的顶点在以斜边为直径的圆上。
以下证明主要使用两个定理:
设
为圆心,因为
,所以
和
都是等腰三角形。因为等腰三角形底角相等,故有
,且
。设
,
。在
中,因为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180°,所以有




泰勒斯定理也可以用三角学方法证明,证明如下:
令
,
,
。此时,
就是单位圆
上的一点。我们将通过证明
与
垂直,即它们的斜率之积等于–1,来证明这个定理。计算
和
的斜率:


并证明它们的积等于–1:

注意以上证明过程中运用了毕达哥拉斯三角恒等式
。
此证明使用两线的向量形成直角三角形,若且唯若其内积为零。设有直角三角形
,和以
为直径的圆
。设
在原点,以方便计算。则
和
的内积为:


故
和
与圆心等距,即
在圆上。
泰勒斯定理是“同弧所对的圆周角是圆心角的一半”的一个特殊情况。
以下是泰勒斯定理的一个相关定理:
- 如果
是一个圆的直径,则:
- 若
在圆内,则
- 若
在圆上,则
- 若
在圆外,则
泰勒斯并非此定理的首名发现者,古埃及人和巴比伦人一定已知这特性,可是他们没有给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