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受禪碑與受禪台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受禪碑與受禪台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
地址河南省臨潁縣
分類石窟寺及石刻
時代三國
編號5-459
認定時間2001年6月25日

受禪碑與受禪台位於中國河南省臨潁縣繁城鎮,是漢獻帝禪讓曹丕曹魏取代東漢的歷史見證,2001年被列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受禪碑,曹魏黃初元年(220年)刻立。《公卿將軍上尊號》碑,高3.7米,寬1.1米,厚0.33米,是四十六位公卿將軍給曹丕的奏章,勸曹丕以魏代漢。《受禪表》碑,高3.7米,寬1.1米,厚0.3米,記錄了黃初元年冬十月二十九日漢獻帝將皇位禪讓給魏王曹丕之事。受禪台築於東漢延康元年,台高13米,面積約8448平方米,台上大殿等建築早已無存。[1]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編輯委員會.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Ⅱ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435.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