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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討論:Cx 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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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Bosco Sin在話題您提交的草稿徐薇涵仍需改善(6月26日)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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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Cx 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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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您的維基人是:

-- 西 2025年6月23日 (一) 19:07 (UTC)回覆

請問您與徐薇涵關係是?-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6月24日 (二) 01:09 (UTC)回覆
朋友--Cx 2627留言2025年6月24日 (二) 01:10 (UTC)回覆
請注意利益衝突,謝謝--千村狐兔留言2025年6月24日 (二) 01:38 (UTC)回覆
好的,瞭解--Cx 2627留言2025年6月24日 (二) 01:40 (UTC)回覆

您提交的草稿徐薇涵仍需改善(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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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最近在建立條目頁面提交了一篇草稿。遺憾的是,它還未達到成為一篇條目的標準,因此未被接受。本次草稿由Bosco Sin審核。該用戶給出的原因是:


草稿最上方可能還有一些點評,請前往查看。您可以繼續改善您的草稿,並在解決問題後重新提交。

您提交的草稿徐薇涵仍需改善(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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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最近在建立條目頁面提交了一篇草稿。遺憾的是,它還未達到成為一篇條目的標準,因此未被接受。本次草稿由Bosco Sin審核。該用戶給出的原因是:


草稿最上方可能還有一些點評,請前往查看。您可以繼續改善您的草稿,並在解決問題後重新提交。

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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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再使用擾亂性、不當或難以理解的格式編寫條目,及確切遵行格式手冊,否則閣下可能將會遭受封禁


WP:外部連結/WP:NOT Rastinition留言2025年6月25日 (三) 22:52 (UTC)回覆

Information icon 您好,注意到您在Draft:徐薇涵中移除了建立條目專題的拒絕提示,此舉將會影響您的草稿在建立條目專題的部分分類(如Category:按提交時長分類的待審核草稿),造成我們無法正確判斷您草稿的積壓時間,影響草稿審核。同時移除該提示也會造成其他審核員難以了解上個審核員的審核意見,極大的增加了我們的工作量。請不要繼續移除該提示,感謝合作。 1F616EMO喵留言回覆請ping2025年6月25日 (三) 23:22 (UTC)回覆

停止圖標
如果您認為有合理的理由可獲解封,請閱讀封禁申訴指導,然後在討論頁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註冊賬戶使用匿名身份在討論頁申訴,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您用作申訴的賬戶亦會被封禁。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5年6月25日 (三) 23:58 (UTC)回覆

此用戶正請求管理員對當前封禁作出複檢或者回應相關提問: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並沒有要廣告,請解鎖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Cx 2627留言2025年6月25日 (三) 23:59 (UTC) 回覆

此用戶正請求管理員對當前封禁作出複檢或者回應相關提問: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並沒有要刻意宣傳,及廣告之嫌疑

麻煩請解除封鎖,有不小心違反,還請給我一次編輯的機會

該封禁的查封ID是#637091。--Cx 2627留言2025年6月26日 (四) 00:05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維基百科所指的「宣傳廣告行為」並非是所指的商務廣告行為,請理解,請閣下先理解點擊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廣告工具一文是在說明什麼,如果編寫一則人物條目介紹過於著重其學經歷或者成就,又或者過於吹捧其成功經驗或者是過於貶損,那麼可能不符合中立客觀性原則,則條目內容的呈現將導致立場有所偏,請閣下您可以參閱生者傳記以及維基百科:如何避免「廣告」的相關注意事項與說明,謝謝。--薏仁將🍀 2025年6月26日 (四) 01:11 (UTC)回覆

(~)補充:另外在既有草稿及相關草稿審核流程之下請避免繞過既有草稿又自行以「條目」型態創建不合乎通用收錄標準條件的內容,屢次前述的行為將會被視為擾亂行為(有既存的草稿就請回歸草稿修改完善至審核通過,為什麼要繞過自行建立呢?),持續的擾亂,也會導致管理員的關注並給與相對限制措施,請回頭檢視您自己的編輯行為是否失當,並簡要敘述如果獲得解封,你該如何改善自己失當的編輯行為,以上。--薏仁將🍀 2025年6月26日 (四) 01:20 (UTC)回覆

好的,我明白了,不好意思造成你們的麻煩--Cx 2627留言2025年6月26日 (四) 01:26 (UTC)回覆
另外一個問題我想請教@Cx 2627君,算是出於好奇,請問您為何會在User talk:徐薇涵這一位用戶編輯有關她的內容(如:Special:Diff/87893635編輯紀錄)?可否說明你們二位之間是否有熟識或者彼此有關聯,又或者其實二位是同一人?因為你們二位註冊時間相同都是二天前,而且都對於「徐薇涵」這位人物都有相同編輯興趣,方便的話請據實告知是否為(本人、親友、經紀公司、經紀人),如果二位帳號為同一個,那麼我會建議你閱讀多重帳號限制看看裡面重點是什麼,並請回到原本的帳號做申訴,這樣或許還有解封鎖的機會(並保證允諾不再濫用多重帳號);但假設你是屬於徐薇涵這位人物的(本人、親友、經紀公司、經紀人)任何一種關係,那麼我會建議您去閱讀利益衝突這篇規範說明,並且請您按照程序公開利益衝突,本則內容描述很多很長,請您耐著性子務必閱讀全文,並點擊藍色字體,那是附帶規範資訊說明的連結,請避免忽略,謝謝你。--薏仁將🍀 2025年6月26日 (四) 02:23 (UTC)回覆
算是親友,兩個帳號都是我申請的,另一個帳號可以幫我移除掉沒關係,已經有查看連結了--Cx 2627留言2025年6月26日 (四) 02:29 (UTC)回覆
所以二個帳號算是您申請並且由您做出編輯的嗎?請問我是否有誤解呢?--薏仁將🍀 2025年6月26日 (四) 02:31 (UTC)回覆
對的,當時並不了解操作模式,所以不小心又註冊了帳號--Cx 2627留言2025年6月26日 (四) 02:38 (UTC)回覆
之後我也允諾不會再濫用多重帳號--Cx 2627留言2025年6月26日 (四) 02:30 (UTC)回覆
知會有關注的管理員@冥王歐西里斯君及@千村狐兔君,該用戶已坦承「Cx 2627」與「徐薇涵」二個帳號為同一人申請,後續請引導該君如何申訴,並且協助關注後續謝謝,勞煩,以上。--薏仁將🍀 2025年6月26日 (四) 02:37 (UTC)回覆
但是他User:徐薇涵是「軟封鎖」,好像不會涉及濫用傀儡?封鎖通知也是引導他重新註冊一個新帳號啊--—Jackyming留言貢獻・這位編輯者是一位奶味藍🤩) 2025年6月26日 (四) 02:52 (UTC)回覆
上面有說過,二個帳號都是他申請(註冊日皆為同一日),而且皆為同一人做出編輯行為(見:Special:Diff/87931217Special:Diff/87931111內容描述),所以這該要怎麼說呢,可是二個帳號同一個人持有也是客觀事實的說。--薏仁將🍀 2025年6月26日 (四) 03:02 (UTC)回覆

您提交的草稿徐薇涵仍需改善(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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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最近在建立條目頁面提交了一篇草稿。遺憾的是,它還未達到成為一篇條目的標準,因此未被接受。本次草稿由Bosco Sin審核。該用戶給出的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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