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應乾
外觀
沈應乾 | |
---|---|
大明密雲兵備副使 | |
籍貫 | 直隸鳳陽府五河縣 |
出生 | 正德五年庚午十月十七日 |
逝世 | 萬曆三年四月十三日 |
配偶 | 娶陳氏 |
出身 | |
|
沈應乾(1510年—1575年),字惟順,號涖川、涖蒞川,直隸鳳陽府五河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少時學習勤奮,以蘇秦勤苦可師而不學其術,在太學讀書時,受到名臣霍韜賞識,令其子霍與瑕結為兄弟,同讀書於金陵之柳樹灣。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應天府鄉試第二十一名。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登第三甲第六十一名進士[1][2]。授廣東南海縣知縣,以考績第一,行取入京,為嚴嵩所抑,淹滯京邸四載,始升戶部主事,三十五年六月與錦衣衛千戶李鉉往河南採礦砂,十一月進河南嵩縣等洞礦銀二千兩並礦石、礦砂各二罐,三十六年十月以天寒,罷河南之採礦,召回京。升員外郎、郎中,差宣大管糧,出為直隸保定府(今河北省保定市)知府[3]。嘉靖四十年(1561年)以邊才升山西密雲兵備副使,為嚴黨所劾,罷歸。著有《北園粹稿》。縣令潘延修五河縣誌,有一半出其手。臨終時大呼道:我沈涖川不入嚴黨,也是一條漢子。卒祀鄉賢[4]
家族
[編輯]曾祖沈禮,監生;祖父沈瀚,審理正進階奉議大夫;父沈材,母歐氏。具慶下。弟應時、應禎[5]。子服采,太學生;眾善,庠生。孫重光、重熙。
參考文獻
[編輯]-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畿輔通志·卷五十九》
- ^ 《重修五河縣誌》卷之十四:沈應乾,號涖川,本縣人。性嚴正,寡嗜欲。讀書於邑之故軍店北。家故貧,淡薄自甘。雖嚴寒酷暑午夜猶聞誦聲琅琅。常自云:蘇季子攻揣摩,術無足道,要其勤苦足師也。如是者有年,遂淹貫群書。為文崇尚經濟,恥習章句之學。弱冠以選貢入太學,為南都大宗伯霍韜所奇。嘗曰:此子文多慷慨,氣骨嶙峋,端人也。命其子瑕約為兄弟,同讀書於金陵之柳樹灣。嘉靖間,兩人後先成進士。初應乾授粵東廣州南海令,即霍文敏梓里也。喜曰:吾思有以報先生矣。為政嚴明,甫下車,即杖斃奸豪。數輩有巨富人犯法,私以數千金饋乾,卻不受置法。捐俸修橋,萬民便之,因稱為沈公。稿云:粵西某鉅富無子,繼侄失養,憤而雲遊至廣州往訴,乾曰:此易易耳。時獲大盜,系廣西人,即移牒,假某侄為盜窩,赴質其人,力辯。乾曰:爾房屋田產資財若干盜供,皆其贓物。某泣曰:若誠有,乃伯父之產,小人承嗣得之,實非贓物也。問:爾伯安在?云:好雲遊。乾曰:焉有承伯之嗣,雲遊而不識其所者乎?如茲負德貪忍過盜多矣。痛懲之已,呼其伯出見,其人叩服。凡積獄十餘年不決者,立為剖竟。是時,文敏公與子勉齋,絕不以乾受知故,有私請,且益重之。去之日,士民涕送,請祠名宦。考績第一,當殊授,會嚴分宜用事,乾歸朝,絕私謁,淹京邸四載。轉戶部主事,曆本曹員外郎,中奉河南礦差復差宣大等。處督糧俱稱旨,出為保定府知府,多惠政,俸祿所入,振窮恤困,不以遺子孫。嘉靖四十年以掄選邊才,擢密雲兵備副使,繕修邊防,整飭吏治,所在有聲。上將大用之,時分宜勢愈熾,乾終不為屈。分宜嗾言,官劾之,幾不測,以撫按力疏得免。歸田講學南台,布衣蔬食,宴如也。旋分宜事敗,海剛峰並趙侍御屢薦,奉旨議起用,不赴。先時常謂同列云:從來權貴豈遽能排抑正類,乃吾輩不屑增其勢焰,自貽銷鑠耳。聞者無不悚愧。退居勤於著述,有《北園粹稿》。邑令潘延修五河志,凡所撰次,半出其手,獎勵邑後進多所成就。易簀時,大呼曰:我沈涖川不入嚴黨,也是一條漢子。絕不及家事而卒。祀鄉賢。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試登科錄》
官銜 | ||
---|---|---|
前任: 黃季瑞 |
明朝南海縣知縣 嘉靖三十年-三十二年 |
繼任: 袁祖榮 |
前任: 嚴清 |
明朝直隸保定府知府 嘉靖年間 |
繼任: 張烈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