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應乾
外观
沈應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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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密云兵备副使 | |
籍貫 | 直隸鳳陽府五河縣 |
出生 | 正德五年庚午十月十七日 |
逝世 | 萬曆三年四月十三日 |
配偶 | 娶陳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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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應乾(1510年—1575年),字惟順,號涖川、涖莅川,直隸鳳陽府五河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少时学习勤奋,以苏秦勤苦可师而不学其术,在太學读书時,受到名臣霍韬赏识,令其子霍与瑕结为兄弟,同读书于金陵之柳树湾。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應天府鄉試第二十一名。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登第三甲第六十一名進士[1][2]。授廣東南海县知县,以考绩第一,行取入京,为嚴嵩所抑,淹滞京邸四載,始升户部主事,三十五年六月与錦衣衛千戶李鉉往河南採礦砂,十一月進河南嵩縣等洞礦銀二千兩並礦石、礦砂各二罐,三十六年十月以天寒,罷河南之採礦,召回京。升员外郎、郎中,差宣大管粮,出为直隸保定府(今河北省保定市)知府[3]。嘉靖四十年(1561年)以边才升山西密云兵备副使,为嚴黨所劾,罢歸。著有《北园粹稿》。县令潘延修五河县志,有一半出其手。臨终時大呼道:我沈涖川不入嚴黨,也是一条漢子。卒祀乡贤[4]
家族
[编辑]曾祖沈禮,監生;祖父沈瀚,審理正進階奉議大夫;父沈材,母歐氏。具慶下。弟應時、應禎[5]。子服采,太学生;众善,庠生。孙重光、重熙。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畿輔通志·卷五十九》
- ^ 《重修五河县志》卷之十四:沈应乾,号涖川,本县人。性严正,寡嗜欲。读书于邑之故军店北。家故贫,淡薄自甘。虽严寒酷暑午夜犹闻诵声琅琅。常自云:苏季子攻揣摩,术无足道,要其勤苦足师也。如是者有年,遂淹贯群书。为文崇尚经济,耻习章句之学。弱冠以选贡入太学,为南都大宗伯霍韬所奇。尝曰:此子文多慷慨,气骨嶙峋,端人也。命其子瑕约为兄弟,同读书于金陵之柳树湾。嘉靖间,两人后先成进士。初应乾授粤东广州南海令,即霍文敏梓里也。喜曰:吾思有以报先生矣。为政严明,甫下车,即杖毙奸豪。数辈有巨富人犯法,私以数千金馈乾,却不受置法。捐俸修桥,万民便之,因称为沈公。稿云:粤西某钜富无子,继侄失养,愤而云游至广州往诉,乾曰:此易易耳。时获大盗,系广西人,即移牒,假某侄为盗窝,赴质其人,力辩。乾曰:尔房屋田产资财若干盗供,皆其赃物。某泣曰:若诚有,乃伯父之产,小人承嗣得之,实非赃物也。问:尔伯安在?云:好云游。乾曰:焉有承伯之嗣,云游而不识其所者乎?如兹负德贪忍过盗多矣。痛惩之已,呼其伯出见,其人叩服。凡积狱十余年不决者,立为剖竟。是时,文敏公与子勉斋,绝不以乾受知故,有私请,且益重之。去之日,士民涕送,请祠名宦。考绩第一,当殊授,会严分宜用事,乾归朝,绝私谒,淹京邸四载。转户部主事,历本曹员外郎,中奉河南矿差复差宣大等。处督粮俱称旨,出为保定府知府,多惠政,俸禄所入,振穷恤困,不以遗子孙。嘉靖四十年以抡选边才,擢密云兵备副使,缮修边防,整饬吏治,所在有声。上将大用之,时分宜势愈炽,乾终不为屈。分宜嗾言,官劾之,几不测,以抚按力疏得免。归田讲学南台,布衣蔬食,宴如也。旋分宜事败,海刚峰并赵侍御屡荐,奉旨议起用,不赴。先时常谓同列云:从来权贵岂遽能排抑正类,乃吾辈不屑增其势焰,自贻销铄耳。闻者无不悚愧。退居勤于著述,有《北园粹稿》。邑令潘延修五河志,凡所撰次,半出其手,奖励邑后进多所成就。易箦时,大呼曰:我沈涖川不入严党,也是一条汉子。绝不及家事而卒。祀乡贤。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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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黄季瑞 |
明朝南海县知县 嘉靖三十年-三十二年 |
繼任: 袁祖榮 |
前任: 严清 |
明朝直隸保定府知府 嘉靖年間 |
繼任: 张烈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