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州,明朝的直隸州。
元朝為金州,屬興元路。明朝萬曆十一年(1583年)八月金州改為興安州,屬漢中府。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直隸陝西承宣布政使司。此前治理漢水以北,後遷往漢水以南。下轄平利縣、洵陽縣、白河縣、紫陽縣、石泉縣、漢陰縣六縣[1]。清朝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升為興安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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