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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稿:瑞士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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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军队的军衔名称(相当于奥地利和德国的服役军衔)由瑞士联邦议会在军事法(Militärgesetz) 第102条军事法中确定。联邦委员会可为士兵和士官设立额外的军衔。如需修改现有军衔体系需要议会修改法律。

与其他国家的武装力量不同,空军的成员佩戴与陆军成员相同的军衔和徽章。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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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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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已晋升到一定军衔的人,即使不再担任该职位,仍可保留该军衔(仅适用于服役 6 年后的专业军官)。已完成义务兵役的军队成员可以继续使用其最后拥有的军衔,但需加上“ausser Dienst”(缩写:“a D”),已表明其目前不在军队内服役。

陆军空军以及联邦军队内其他部门(例如指挥支援基地或陆军后勤基地)的等级名称相同。

军队内的所有角色都可以由女性来担任。她们拥有与男同志相同的军衔称号,这意味着没有“女中士”或“女上尉”这样的称呼。(在德语里会有特别的词尾来区分是否是女性来担任该职位,该处指在军队内部女性和男性用相同的词来称呼。)

专业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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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瑞士民兵制度中,专业军官(简称: Fachof )是军衔为士官或更高级别士官的成员(职业士官Berufsunteroffiziere和专业职业士官Fachberufsunteroffiziere除外,因为法律原因,这些人即使拥有最高学历也不能获得军官军衔)。根据《军事法》第104条,他们凭借特殊知识,在有需要时,被任命为军官进行部署或永久任职。

在表明“专业人员”时,会在其后的括号内表明其专业等级(例如“Fachof(Hp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