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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稿:何志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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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扬(Johnson Ho),是台湾执业律师,拥有超过三十年的法律实务经验,专长于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仲裁以及劳资争议处理。他目前是何志扬律师事务所的主持律师,并于2019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的批准,成为首位在厦门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台湾律师代表处的台籍律师。

除了法律实务,何志扬长期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及法律教育,并曾获选为全国优秀公益律师。他于2024年当选为司法院第七届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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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士
  • 国立台北大学法学硕士

专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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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5年:通过律师高考
  • 1996年: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
  • 1997年:通过公务人员高考法制类科
  • 2002年:完成中华民国仲裁协会仲裁人训练
  • 2006年:被司法院遴选为民间公证人(仅办认证)
  • 2008年:通过高等考试专利师资格
  • 2010年:取得台湾专利师资格

现任职务与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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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秘书长、常务监事、常务理事
  • 彰化律师公会理事长、常务监事、司法实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
  • 台湾律师惩戒委员会初审与复审委员
  • 劳动部台中市政府劳资争议仲裁委员
  • 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补偿事件求偿审查委员
  • 曾担任多个政府机构及地方政府法律顾问,包括台中市政府、彰化县政府等

专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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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与刑事诉讼
  • 劳资争议调解与诉讼
  • 行政争讼与仲裁
  • 财产分割、婚姻与家暴事件、土地纠纷

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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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部中小企业处授予的113-114年度荣誉律师
  • 全国优秀公益律师(由全国律师联合会遴选)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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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台中第一高级中学毕业台中一中官网

1992年: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士台大法律学院官网

2007年:国立台北大学法学硕士

专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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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律师高考及格

1996年:专利代理人资格

1997年:公务人员高考法制类科及格

2002年:中华民国仲裁协会仲裁人训练结业

2006年:司法院遴选为民间公证人(仅办认证)

2008年:高等考试专利师及格

2010年:取得台湾专利师资格

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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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何志扬律师事务所主持律师何志扬律师官网

台湾何志扬律师事务所驻厦门代表处首席代表(2019年至今)[1]

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

中华民国仲裁协会仲裁人(2021年起)中华民国仲裁协会仲裁人名册

第七届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彰化地方法院调解委员司法院民事调解委员名册

士林、台中等地方法院劳动调解委员司法院劳动调解委员名册

台中市政府劳工局独任劳资争议调解人

台中地方法院劳动争议主任调解委员

静宜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静宜大学法律系

彰化师范大学公共事务与公民教育学系教授彰化师范大学公共事务与公民教育学系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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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秘书长、常务监事、常务理事

台中律师公会秘书长、常务理事、常务监事、司法实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

彰化律师公会理事长、常务理事、常务监事、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2]

台湾律师惩戒委员会初审与复审委员

劳动部与台中市政府劳资争议仲裁委员

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补偿事件求偿审查委员

曾任台中市与彰化县等地方政府法律顾问

专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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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与刑事诉讼

劳资争议调解与诉讼

行政争讼与仲裁

财产分割、婚姻与家暴事件、土地纠纷

== 制度参与与惩戒案件评论 == 2017年,《镜周刊》报导律师邵勇维惩戒案时,何志扬以律师惩戒委员会委员身分接受访问,说明惩戒处分考量依据。他指出本案“事实明确,一定要惩处”,并解释若被申诫人已坦承且退回款项,则处分轻重会适度斟酌,强调惩戒制度应具差别性与警示效果[3]

== 媒体评论与司法观点 == 2016年,针对时任总统蔡英文提出的“有钱判生、无钱判死”司法观感,何志扬于谈话节目《政经看民视》中指出,自己22年的执业生涯中从未遭遇法官或检察官暗示收贿,并呼吁司法观察与评论应具事实依据[4]

== 案件代理与法院评论 == 2024年,何志扬担任“台中神冈桶尸案”中被害人家属诉讼代理律师。他在庭审后指出,虽无直接证据,但透过间接证据与经验法则仍成功说服法庭作出有罪判决,反映律师在重大刑事案件中的推论与举证角色[5]

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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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部中小企业处113-114年度荣誉律师[6]

全国优秀公益律师(由全国律师联合会遴选)

== 参考资料 ==

  1.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jdonline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2. ^ 彰化律师公会 历任理事长 [引用日期2025-04-16]
  3. ^ 镜周刊. 【荒唐律师】律师惩戒制度失灵 司改没答案. 2017-07-18 [引用日期2025-04-24]
  4. ^ 自由时报. 有钱判生,无钱判死? 资深律师:没遇过. 2016-12-01 [引用日期2025-04-24]
  5. ^ 曾健祐. 影/桶尸案酒店女判27年半 死者妹泪洒法庭...律师:应判死. 联合新闻网. 2024-03-08 [引用日期2025-04-24]
  6.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sme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Category:台湾律师 Category:国立台湾大学校友 Category:国立台北大学校友 Category:劳动法律师 Category:在世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