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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稿:何志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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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揚(Johnson Ho),是臺灣執業律師,擁有超過三十年的法律實務經驗,專長於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仲裁以及勞資爭議處理。他目前是何志揚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並於2019年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的批准,成為首位在廈門自由貿易試驗區設立台灣律師代表處的台籍律師。

除了法律實務,何志揚長期參與公益法律服務及法律教育,並曾獲選為全國優秀公益律師。他於2024年當選為司法院第七屆法官遴選委員會委員(律師代表)。

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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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士
  • 國立臺北大學法學碩士

專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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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5年:通過律師高考
  • 1996年:獲得專利代理人資格
  • 1997年:通過公務人員高考法制類科
  • 2002年:完成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訓練
  • 2006年:被司法院遴選為民間公證人(僅辦認證)
  • 2008年:通過高等考試專利師資格
  • 2010年:取得臺灣專利師資格

現任職務與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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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常務監事、常務理事
  • 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常務監事、司法實務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
  • 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初審與覆審委員
  • 勞動部台中市政府勞資爭議仲裁委員
  • 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補償事件求償審查委員
  • 曾擔任多個政府機構及地方政府法律顧問,包括台中市政府、彰化縣政府等

專長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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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與刑事訴訟
  • 勞資爭議調解與訴訟
  • 行政爭訟與仲裁
  • 財產分割、婚姻與家暴事件、土地糾紛

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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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授予的113-114年度榮譽律師
  • 全國優秀公益律師(由全國律師聯合會遴選)

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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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臺中第一高級中學畢業臺中一中官網

1992年: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士台大法律學院官網

2007年:國立臺北大學法學碩士

專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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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律師高考及格

1996年:專利代理人資格

1997年:公務人員高考法制類科及格

2002年: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訓練結業

2006年:司法院遴選為民間公證人(僅辦認證)

2008年:高等考試專利師及格

2010年:取得臺灣專利師資格

現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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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何志揚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何志揚律師官網

台灣何志揚律師事務所駐廈門代表處首席代表(2019年至今)[1]

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廈門仲裁委員會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2021年起)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名冊

第七屆法官遴選委員會委員(律師代表)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彰化地方法院調解委員司法院民事調解委員名冊

士林、台中等地方法院勞動調解委員司法院勞動調解委員名冊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獨任勞資爭議調解人

台中地方法院勞動爭議主任調解委員

靜宜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靜宜大學法律系

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教授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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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常務監事、常務理事

台中律師公會秘書長、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司法實務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

彰化律師公會理事長、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2]

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初審與覆審委員

勞動部與台中市政府勞資爭議仲裁委員

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補償事件求償審查委員

曾任台中市與彰化縣等地方政府法律顧問

專長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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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與刑事訴訟

勞資爭議調解與訴訟

行政爭訟與仲裁

財產分割、婚姻與家暴事件、土地糾紛

== 制度參與與懲戒案件評論 == 2017年,《鏡週刊》報導律師邵勇維懲戒案時,何志揚以律師懲戒委員會委員身分接受訪問,說明懲戒處分考量依據。他指出本案「事實明確,一定要懲處」,並解釋若被申誡人已坦承且退回款項,則處分輕重會適度斟酌,強調懲戒制度應具差別性與警示效果[3]

== 媒體評論與司法觀點 == 2016年,針對時任總統蔡英文提出的「有錢判生、無錢判死」司法觀感,何志揚於談話節目《政經看民視》中指出,自己22年的執業生涯中從未遭遇法官或檢察官暗示收賄,並呼籲司法觀察與評論應具事實依據[4]

== 案件代理與法院評論 == 2024年,何志揚擔任「台中神岡桶屍案」中被害人家屬訴訟代理律師。他在庭審後指出,雖無直接證據,但透過間接證據與經驗法則仍成功說服法庭作出有罪判決,反映律師在重大刑事案件中的推論與舉證角色[5]

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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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13-114年度榮譽律師[6]

全國優秀公益律師(由全國律師聯合會遴選)

== 參考資料 ==

  1.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jdonline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2. ^ 彰化律師公會 歷任理事長 [引用日期2025-04-16]
  3. ^ 鏡週刊. 【荒唐律師】律師懲戒制度失靈 司改沒答案. 2017-07-18 [引用日期2025-04-24]
  4. ^ 自由時報.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資深律師:沒遇過. 2016-12-01 [引用日期2025-04-24]
  5. ^ 曾健祐. 影/桶屍案酒店女判27年半 死者妹淚灑法庭...律師:應判死. 聯合新聞網. 2024-03-08 [引用日期2025-04-24]
  6.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sme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Category:台灣律師 Category:國立臺灣大學校友 Category:國立臺北大學校友 Category:勞動法律師 Category:在世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