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暹(15世纪—16世纪),字明远,号亹斋[1],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上南山人[2],明朝政治人物。
龚暹是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江西乡试举人[3],授刑部司务,升主事、郎中,出为广西按察司佥事、兵备左江,升广东布政使司参议。曾纂修《嘉靖宁州志》十八卷。
- ^ 翁万达《赠亹斋龚君陟东广少参序》
- ^ 《南昌县志·卷十一·选举志二》:宏治十七年甲子乡试:张煇,浃溪里人,字养正。熊葛,字天民,景之子,全椒知县,传见忠义。龚暹,上南山人,字明远,浙江右布政。许谏,河南卫军籍,乙丑进士。
- ^ 《江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