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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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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暹(15世纪—16世纪),明远亹斋[1]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上南山人[2]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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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暹是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江西乡试举人[3],授刑部司务,升主事、郎中,出为广西按察司佥事、兵备左江,升广东布政使司参议。曾纂修《嘉靖宁州志》十八卷。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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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翁万达《赠亹斋龚君陟东广少参序》
  2. ^ 《南昌县志·卷十一·选举志二》:宏治十七年甲子乡试:张煇,浃溪里人,字养正。熊葛,字天民,景之子,全椒知县,传见忠义。龚暹,上南山人,字明远,浙江右布政。许谏,河南卫军籍,乙丑进士。
  3. ^ 《江西通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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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通志》
  • 《南昌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