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骝
外观
郑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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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贯 | 浙江衢州府江山县 |
出生 | 八月初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周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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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骝(1488年—?),字德夫,号鹿溪、麓溪,浙江衢州府江山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浙江乡试第七十五名举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会试第二百四十五名,登第二甲第十九名进士[1][2]。授工部主事,改刑部,恤刑湖广。嘉靖三年(1524年)参与左顺门哭谏,被廷杖。出为广东韶州府知府。嘉靖十七年(1538年)升云南按察司副使[3]。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徐霈《明故大夫麓溪郑公墓表》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嘉靖十七年三月戊子 升广东韶州府知府郑骝为云南按察司副使。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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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云松 盱眙官生 |
明朝韶州府知府 嘉靖十四年-十七年任 |
继任: 符锡 新喻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