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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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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辙
大明永兴县知县
籍贯南直隶徽州府歙县
原名程仁
字号字守之
出身
  • 弘治五年壬子科举人

程辙(15世纪—16世纪),又名程仁守之南直隶徽州府歙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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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辙是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应天乡试第一百零七名举人[2],授华容知县,其时华容欠税达五年,上级急于催收,他著急父老说:“知县为政当为缓于催科,如果你们食土之毛,奈何为父母累呢?当赋外有责,知县自会担当。”人民都觉得感动,当年比邻邑先缴完税赋,后因忤逆刘瑾遭罢官;到刘瑾伏诛,他在正德七年(1512年)得起用为永兴知县令,勤政爱民,豪猾收敛,又兴建石城,不久上自行辞官[1][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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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歙县志·卷六·人物志》:程辙,字守之,一名仁,领乡荐授华容令,时邑逋贷积五年,督甚急,辙集父老谓之曰:“令为政当缓催科,顾若等食土之毛,奈何为父母累乎?当赋外有责,令自当之。”民感其言,课先邻邑完,以忤奄瑾罢,瑾诛起为永兴令,上疏自免归。
  2. ^ 民国《歙县志·卷四·选举志》:科目……明……(弘治)五年壬子乡试……程仁 见宦迹
  3. ^ 光绪《永兴县志·卷三十五·职官志》:知县……明……程仁 歙县举人,正德七年任,勤政爱民,豪猾敛迹,初兴工建石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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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歙县志》·卷四·选举志
  • 民国《歙县志》·卷六·人物志
  • 光绪《永兴县志》·卷三十五·职官志
官衔
前任:
陈斌
明朝华容县知县
弘治年间-正德年间
继任:
周骧
前任:
李邦直
明朝永兴县知县
年间-正德年间
继任:
林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