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辙
外观
程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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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永兴县知县 | |
籍贯 | 南直隶徽州府歙县 |
原名 | 程仁 |
字号 | 字守之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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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辙(15世纪—16世纪),又名程仁,字守之,南直隶徽州府歙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程辙是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应天乡试第一百零七名举人[2],授华容知县,其时华容欠税达五年,上级急于催收,他著急父老说:“知县为政当为缓于催科,如果你们食土之毛,奈何为父母累呢?当赋外有责,知县自会担当。”人民都觉得感动,当年比邻邑先缴完税赋,后因忤逆刘瑾遭罢官;到刘瑾伏诛,他在正德七年(1512年)得起用为永兴知县令,勤政爱民,豪猾收敛,又兴建石城,不久上自行辞官[1][3]。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民国《歙县志》·卷四·选举志
- 民国《歙县志》·卷六·人物志
- 光绪《永兴县志》·卷三十五·职官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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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斌 |
明朝华容县知县 弘治年间-正德年间 |
继任: 周骧 |
前任: 李邦直 |
明朝永兴县知县 年间-正德年间 |
继任: 林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