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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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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检徽
主要领导
检察长沈涧 二级大检察官
副检察长丁霞敏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组织上级机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甘肃省法律监督机关
行政级别副省级
授权法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组织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上级中共组织中国共产党甘肃省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中国共产党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党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号
 电话号码+86 (0)931 2369000
对外官网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机构沿革
前身甘肃省人民检察署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省检察机关,最早成立于1950年9月。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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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5月,甘肃省人民政府指令省公安厅、省人民法院共同筹建甘肃省人民检察署。时任公安厅长李甫山兼任检察长,焦胜桐任副检察长。同年9月15日,《甘肃日报》通告正式成立甘肃省人民检察署,办公地址设在兰州市民国路170号(甘肃省人民法院里院)。下设办公室、第一处、第二处。

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1954年12月4日的通知,1955年1月3日,甘肃省人民检察署改称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委员会议改为检察委员会。设置办公室、一般监督处(一处)、侦查处(二处)、侦查监督处(三处)、审判监督处(四处)和人事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时,甘肃省共有94个检察院和1个劳改检察组,710名检察干部。同年12月,所有检察机关一并撤销。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三条,规定重新设置人民检察院。1979年7月25日,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恢复人民检察院。经过3个月的筹备,11月6日正式开始办公,地址设在兰州市庆阳路36号省公安厅院内。内设刑事检察处(一处)、法纪检察处(二处)、监所检察处(三处)、经济检察处(四处)、办公室。1981年,增设研究室和第五处(信访处,1985年改称控告申诉检察处)[1]

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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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检察长
姓名 任期 备注
李甫山 1950年9月-1953年11月
赵文献 1955年4月-1964年9月
王国 1980年2月-1983年5月
洛林 1983年9月-1988年3月
陈守谦 1988年9月-1988年5月 [2]
杜仲德 1988年7月-1989年7月 代理
王平 1989年7月-1993年2月 [3]
李德奎 1993年2月-2003年1月
蔡宁 2003年1月-2007年12月
乔汉荣 2008年2月-2013年1月 [4]
路志强 2013年2月-2018年1月
朱玉 2018年1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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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甘肃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 《甘肃省志·检察志》. 甘肃文化出版社. 1995年12月. ISBN 7806081747. 
  2. ^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的名单. 人民日报. 1988年3月13日: 第4版. 
  3. ^ 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的名单. 人民日报. 1989年7月7日: 第4版. 
  4. ^ 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简历.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8-02-01 [2020-03-28]. [失效链接]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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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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