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凝之
外观
刘凝之(390年—448年),字志安,小名长年,南郡枝江县(今湖北省枝江市)人,东晋、南朝宋隐士。
父亲刘期公,任衡阳太守,兄长刘盛公,立志高尚,不入仕途。刘凝之倾慕老莱子、严子陵的为人,把家财推让给弟弟和侄子,自己另作住宅在乡间,不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就不吃,州里的人很敬重他的德行。州里三次礼征他为西曹主簿,举荐为秀才,他不就职。他的妻子是梁州刺史郭铨的女儿,陪嫁的资财丰盛,他全部散发给亲属。他的妻子也能不图慕荣华富贵,与他共同安于俭朴艰苦的生活。夫妻俩同乘一辆蒲草裹轮的大车,到市场买卖交易,买来的东西,除了自己够用之外,全部拿来施舍别人。他被村里人欺骗,一年中三次交纳赋税,一求就给。有人曾错认他的鞋子为自己的,他却笑着说:“这鞋子已经穿破了,我让家裹人找双新的给你吧。”这人后来在田间找到了自己所丢失的鞋子,把新鞋送还,而他却不肯收回。
元嘉初年,朝廷征聘他为秘书郎,不就职。临川王刘义庆、衡阳王刘义季镇守江陵,他们都派遣使者问候他,刘凝之覆信的末尾写到“顿首”时,自称为“仆”平等相待,不执百姓对王侯的礼节,有人就批评他做得不恰当。刘凝之说:“从前老莱子对楚王自称为‘仆’,严子陵在汉光武帝面前也是行对等之礼,我没听说过巢父、许由向尧、舜称‘臣’的。”当时戴颙给衡阳王刘义季写信也是自称为“仆”。荆州有一年饥荒,刘义季担忧刘凝之会饿死,赠给他十万钱。刘凝之很高兴,带钱到市集门口,看到面有饥色的人,都分给他们,一会儿功夫,钱就分完了。他生性爱好山水景色,有一天携同妻子儿女泛舟江湖,在衡山南面隐居下来。他登上高岭,建小屋子在此居住,采药服食,妻子儿女都依从他的意愿。元嘉二十五年(448年)去世,时年五十九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