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凝之
外观
劉凝之(390年—448年),字志安,小名長年,南郡枝江縣(今湖北省枝江市)人,东晋、南朝宋隐士。
父亲劉期公,任衡陽太守,兄长劉盛公,立志高尚,不入仕途。劉凝之傾慕老萊子、嚴子陵的为人,把家財推讓給弟弟和侄子,自己另作住宅在鄉間,不是自己的勞動所得就不吃,州里的人很敬重他的德行。州里三次禮徵他爲西曹主簿,舉薦爲秀才,他不就職。他的妻子是梁州刺史郭銓的女兒,陪嫁的資財豐盛,他全部散發給親屬。他的妻子也能不圖慕榮華富貴,與他共同安於儉樸艱苦的生活。夫妻倆同乘一輛蒲草裹輪的大車,到市場買賣交易,買來的東西,除了自己够用之外,全部拿來施捨别人。他被村裏人欺騙,一年中三次交納賦税,一求就給。有人曾錯認他的鞋子為自己的,他却笑着説:“這鞋子已經穿破了,我讓家裹人找雙新的給你吧。”這人後來在田間找到了自己所丢失的鞋子,把新鞋送還,而他却不肯收回。
元嘉初年,朝廷徵聘他为秘書郎,不就職。臨川王刘义慶、衡陽王刘义季镇守江陵,他們都派遣使者問候他,刘凝之覆信的末尾寫到“頓首”時,自稱為“僕”平等相待,不執百姓對王侯的禮節,有人就批評他做得不恰當。刘凝之説:“從前老萊子對楚王自稱爲‘僕’,嚴子陵在汉光武帝面前也是行對等之禮,我没聽説過巢父、許由向堯、舜稱‘臣’的。”當時戴颙給衡陽王刘义季寫信也是自稱爲“僕”。荆州有一年饑荒,刘义季擔憂刘凝之會餓死,贈給他十萬錢。劉凝之很高興,帶錢到市集門口,看到面有飢色的人,都分給他們,一會兒功夫,錢就分完了。他生性愛好山水景色,有一天携同妻子兒女泛舟江湖,在衡山南面隱居下來。他登上高嶺,建小屋子在此居住,采藥服食,妻子兒女都依從他的意願。元嘉二十五年(448年)去世,時年五十九歲[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