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解任投票/KOKUYO/第2次
外观
撤回。根据大家的意见,考虑过后,认为事态还未到如此严重地步。ZLin2222(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12:05 (UTC)
时序 (UTC)
[编辑]- 联署期:2025年1月29日09:11—XX:XX
- 答辩期:2025年X月X日XX:XX—2025年X月X日XX:XX
- 投票期:2025年X月X日XX:XX—2025年X月X日XX:XX
提请解任KOKUYO (讨论 · 贡献 · 封禁 · 保护 · 删除 · 移动页面 · 权限操作 · RfA)之管理员权限,理由详列在下。
这位管理员的一些行为已经让我感到极度不满,且可能(但不确定)违反维基百科相关方针和指引,可能(但不确定)包括以下行为:轻率鲁莽地指控他人行为不当、不文明、为了战斗而编辑以及排斥或拒绝合作。
- 在Talk:中华民国#关于“中华民国”条目第一句被接连修改一事中,不断地强调鄙人
只有自己提出的定义才是“真理”
,分别在2025年1月17日 (五) 04:10 (UTC)、2025年1月27日 (一) 17:28 (UTC)、2025年1月28日 (二) 11:45 (UTC)、2025年1月28日 (二) 12:00 (UTC)、2025年1月28日 (二) 14:14 (UTC),共5次。本人从未说过自身的观点是真理,且多次编辑以来我也在不断地修改自己的认知,我并非全部不接受你们的意见,因此他的行为涉嫌轻率鲁莽地指控他人行为不当。 - 他攥写的最初讨论标题是
关于User:ZLin2222不断对“中华民国”条目第一句进行修改一事
,后被U:Matt Smith修改,U:Matt Smith写明此编辑争议较像是常见的意见分歧,还不算严重,该用户亦无长期表现这种习性。依Wikipedia:讨论页指引#新主题和标题修饰,以示友善环境。
,这一指引明确提出“永远不要在标题提及或攻击其他用户”。他的行为涉及违反讨论页指引且不友善。 - 我已告知他注重编辑行为本身,而他接下来的回复仍要将矛头指向本人,这涉嫌为了战斗而编辑和排斥或拒绝合作。
ZLin2222(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09:11 (UTC)
理由
[编辑]第一阶段:联署
[编辑]联署限期:2025年2月5日。
第二阶段:答辩
[编辑]- 在罢免提出后,被罢免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罢免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如果罢免人在5天内没有答辩,被视为无答辩意见,不过仍可在投票期间发表意见。
第三阶段:投票
[编辑]安全投票准备中 截止时间2025年X月X日XX:XX (UTC)
意见
[编辑]- 应该不符合WP:解任条件,建议快速关闭。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29日 (三) 09:51 (UTC)
- 不符合体现在?请求解释。--ZLin2222(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09:56 (UTC)
- 您不如解释一下符合WP:解任条件的哪条。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29日 (三) 09:59 (UTC)
- 也许是“一再发生的、严重违反社群共识及礼仪”--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5年1月29日 (三) 10:28 (UTC)
- 一再发生的、严重违反社群共识及礼仪。--ZLin2222(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10:29 (UTC)
- 您不如解释一下符合WP:解任条件的哪条。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PJ:NEW23] 2025年1月29日 (三) 09:59 (UTC)
- 不符合体现在?请求解释。--ZLin2222(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09:56 (UTC)
- 抱歉,本人看了您第一次的回应,确实发现您的话主要是个人观点。KOKUYO君的话不为无理,反而是您坚持己见,又实际修改条目内的句子,影响大得多。再说,现时他只是和您一人出现争论,这似乎不够证明他是“严重”违反社群共识及礼仪。如果您认为KOKUYO君偏颇,个人建议您先去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立案,请求其他管理员协助。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5年1月29日 (三) 11:09 (UTC)
- (-)反对:个人不以为KOKUYO之所为,当属有违维基礼仪。且观其行事,滥权之实未见。沟通既有争端,原是常理,然君以RFDA为报复之举,殊失适宜。或可复试协商,以平众意。至于个人以为君行事稍涉扰乱,亦建参观WP:POINT之所载,盖维基编辑,当以和谐为尚,非作争讼之具也。 August讨论‧签名 2025年1月29日 (三) 11:14 (UTC)
- 显然您连解任方针都没搞清楚就跑来喊解任。--SunAfterRain 2025年1月29日 (三) 11:19 (UTC)
- (-)强烈反对。若滥权,发起解任没什么。可此管理员只是与你发生编辑争议,且不论谁是谁非,这和“管理员权限”无分毫关系。更何况也没见得此管理员有多么严重违反礼仪,以至于需要被解任的境地。 --花开夜 留言 ·签名 ·贡献 2025年1月29日 (三) 11:44 (UTC)
结果
[编辑]撤回。根据大家的意见,考虑过后,认为事态还未到如此严重地步。ZLin2222(留言) 2025年1月29日 (三) 12:0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