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稿:香港舞台剧奖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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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舞台剧奖采用“同业选举”为评审之基本原则,超过60名成员的评审团由评审甄选委员会选出,评审甄选委员会6名成员包括戏剧界专业人士及戏剧组织之主席。参选者必须最少要获得来自评审团团员的七票,方有机会获得提名,每个奖项基本设有三个提名名额,最高票数的三位参选者可入选提名名单,如遇相同高票数可以容许增加入选提名的名额,之后便组成竞奖名单,由所有评审及剧协团体会员投票,选出各奖项之得奖者,如有相同票数的胜出者,则要再次重新投票,得出结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