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稿:飞机航行证
飞机航行证 是指任何国家空域中,飞机进行越境飞行、降落或进行技术停靠所必须取得的许可或批准。各国均有其针对飞行许可证发放的规定,且通常涉及付款问题。一般需支付的费用通常为越境飞行的“路线导航设施费用(Route Navigation Facility Charges or RNFC)”,另外,若飞机需要中途停留,还可能需要支付降落和停车费用。这些许可证的发放程序亦因国家而异。更多细节可参考各国民航局的官方网站。
类别
[编辑]- 越境飞行许可证是进入某国主权空域(12 海里范围)的授权,允许飞机进入、越过并离开该空域。发放越境飞行许可证表示对贵航空公司、飞机或来源/目的地国没有政治或安全上的异议,且空中交通管制(ATC)部门没有未结的导航费欠款。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Chicago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所有缔约国均允许他国飞机越境飞行,但对于大部分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而言,通常需要事先以越境飞行许可证的形式获得批准,每个国家对于所需文件、申请时间及费用均有其具体要求。
- 降落许可证是允许在特定机场降落的授权,除此之外,也表示对于飞机型号不存在安全或噪音上的异议,如果该航班是为了营运收入而运营的,其商业运作也不存在异议。
- 特殊许可证是针对未以正常适航证明运营的飞机所需,需获得交通部的批准,此情况通常发生于渡运飞行或飞机交付情形。
- 外交许可证是针对相关飞机为政府或军用而需申请的。通常由被越境飞行国的外交部发放外交许可证。
大多数国家接受航空公司及/或其在各自国家任命的代理人直接申请。越境飞行和降落的费用通常由相关国家负责维护并运作其地空通信设施的民航局开具给运营商或其代理人收取。[1]
需要降落许可证的国家
[编辑]在大多数国家,越境飞行和降落许可证均为强制性要求,每个国家对于获取这些许可证都有其具体条件。某些国家根据国际协定允许免费通过其空域,而另一些国家则严格规范,要求事先获得越境飞行与降落许可。以下是各地区所需许可证类型的说明:
(一)需要越境飞行许可证的国家
[编辑]越境飞行许可证通常适用于仅穿越某国空域而不降落的飞机。这些许可证确保符合该国空中交通规定、安全协议以及适用费用的支付要求。
地区与范例
[编辑]中东地区:
亚洲地区:
非洲地区:
- 像是尼日利亚、肯亚和南非等国严格要求越境飞行许可证。
- 许可证通常附带导航费,并且申请必须提前递交。
欧洲地区:
- 欧盟国家一般允许依据欧洲空中交通管理组织(Eurocontrol)规定的符合ICAO标准的航空公司进行越境飞行。然而,像俄罗斯这样的非欧盟国家则要求特定的越境飞行许可证。
(二)需要降落许可证的国家
[编辑]降落许可证对于任何意图在某国降落的飞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无论是商业、私人或紧急情况。这些许可证确认符合安全、噪音及运营规定。
地区与范例
[编辑]北美地区:
- 美国和加拿大对于某些类别的航班(如非定期商业运营、私人包机及军用或政府航班)要求降落许可证。通常需要进行海关与移民的预先审查。
South America:
- 巴西、阿根廷和哥伦比亚对于商业及私人飞机均要求降落许可证。各国对文件、保险及机场时段等方面有各自具体要求。
中东地区:
- 沙特阿拉伯和卡塔尔等国对于包机航班尤其要求严格的降落许可程序。通常需要提供详细的乘客或货物名单。
亚洲地区:
- 印度、中国和日本对所有非定期航班均要求降落许可证。这些许可证通常需要多个主管机关的批准,包括海关和机场运营方。
非洲地区:
- 南非、埃及和埃塞俄比亚对于非定期和私人航班均要求降落许可证。同时,可能需遵守噪音规定并提供详细的货物清单。
(三)外交和特殊许可证
[编辑]部分国家对于外交、政府或军用航班有额外要求:
外交许可证:
- 适用于政府或军用飞机。沙特阿拉伯、印度和俄罗斯等国通常要求得到其外交部的批准。
特殊许可证:
- 此类许可证适用于渡运飞行、飞机交付或未持有标准适航证运营的航班。通常由交通部或民航局批准。
(四)规范宽松的国家
[编辑]部分国家,尤其是欧盟成员国,根据互惠协定(例如欧洲空中交通管理组织Eurocontrol对欧盟国家)允许越境飞行与降落。这些国家可能不要求对符合规范的航空公司个别发放许可证,但可能会收取费用或要求在特定机场预订时段。
越境飞行许可证地图
[编辑]由OPSGROUP的一组航空公司所开发的工具,展示了全球各国的相关要求。
OPSGROUPWorld Permit Map标示出哪些国家需要许可证。
参考文献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 ICAO 个别航空管理部门名单
- FAA 国家限制 美国签发的国家警告及限制
- JetMate Aviation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