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稿:陈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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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事迹略述》[1]
陈听安教授于一九四九年随空军来台,并在台中航空工业局工作,夜间完成高中学业后,进入台湾省立法商学院(今台北大学)地政系就读,后转入经济学系。毕业后留校担任助教,获中山奖学金赴德国佛莱堡大学学习经济学,后来转至敏斯特大学攻读博士。于一九六九年,以优等成绩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后返国贡献所学。
陈教授在教学与研究对于我国财政学界的贡献,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 开启我国财政的国际视野:陈教授选择回台湾进行教学与研究,开启我国财政学术界的国际视野。后赴剑桥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布鲁金斯研究所与哈佛大学等学术机构进行访问与研究,并将国际经验带回台湾,建立起台湾财政学界与国际的连结。
・ 提升我国财政学术水准:陈教授于国立政治大学任教长达三十三年,在担任财政研究所所长期间,进行了多项关键改革,包括加强师资阵容、优化课程设计、改进训练方法及提升论文品质要求等,为政大财政奠定了至今日屹立不摇的财政学术领导地位。后于担任国立中兴大学法商学院(今台北大学)院长期间,亦显著提升了学院的行政效率与学术水平。
・ 学术研究与专著:陈教授强调研究与教学并行发展,学术研究范围广泛,尤其专注于我国财税政策、公共支出、平等问题及社会保障制度等领域。研究成果不仅转化为教学内容,也对我国的财政与社会福利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与实质建议。
・ 人才培育:陈教授除在学术与专业界培养了大量的菁英与领袖级的学者专家外,门生亦不乏担任政府重要职位者,包括行政院长、司法院长、大法官、数任财政部长与行政院主计总处主计长等。
陈教授在担任政府部门公职期间对于国家的贡献,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 经济建设:一九八○年出任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今国家发展委员会)金融和财税专长咨询委员,并于一九八五年参与行政院经济革新委员会,协助奠定我国经济建设发展的基础架构,提出国家经济结构现代化的策略性方针。
・ 赋税改革:一九八七年出任财政部赋税改革委员会主任委员,领导完成台湾历史性、最大规模的税制改革,使台湾的税制更加公平与现代化,对我国财政永续产生长远的影响。后于二○○八年担任行政院赋税改革委员会最高顾问。
・ 长期照护与医疗保险研究:一九九三年担任国家卫生研究院论坛召集人,深入研究健康保险及长期照护财务问题,对政府健保政策及长期照护制度设计提供了重要参考。
・ 全民健康保险制度规划:一九九五年担任全民健康保险精算财务咨询小组召集人,提出健保财务评估与调整机制等建议,为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制度的成功推行,奠定根基。后于二○○一年受聘为行政院二代健保规划小组委员。
・ 政府机构运作与公务人员制度改革:一九九七年被任命为考试委员,研究台湾公务人员保险、退休与抚恤制度,并提出改革建议,促进台湾公务人员制度的现代化。
陈教授晚年创设中华财政学会,致力于推动财税学术交流,举办多场财政改革及税制改进的研讨会,并积极参与两岸财税交流,视学术交流为国家社会贡献的重要途径,传播财政思想与激励后进,不遗余力。
陈听安教授献身教育数十载,培育无数社会菁英,如今虽已离世,其高风亮节的品德,垂世不朽,永远成为人们的典范。他一生中的每一个阶段,都扮演着一位成功的播种者。他所播下的种子,如今已成乔木,更孕育出新一代的播种者,生生不息地蔚为学术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