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1969年成年岁数(苏格兰)法令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1969年成年岁数(苏格兰)法令
Age of Majority (Scotland) Act 1969
本法令旨在修订苏格兰有关成年岁数的法律,以及就相关事宜订定条文。(An Act to amend the law of Scotland relating to the age of majority; and for connected purposes.)
引称1969 c. 39
地域范围 苏格兰
类型国会法令
立法机关英国国会
御准日期1969年7月25日
施行日期1969年7月25日
修订历程
修正历程
相关链接
原始文本
状态:已施行

《1969年成年岁数(苏格兰)法令》(英语:Age of Majority (Scotland) Act 1969c. 39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是仅适用于苏格兰英国国会法令。该法令将法定成年岁数由21岁(在某些情况下为25岁)降低至18岁。[1]

该法令与《1991年法律行为能力岁数(苏格兰)法令英语Age of Legal Capacity (Scotland) Act 1991》不同,后者管限未成年人的法律行为能力,包括他们何时可以订立合约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