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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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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派
大明吉王府长史
籍贯广东广州府增城县
字号字惟远
出身
  • 隆庆元年丁卯科举人

黎派(16世纪—16世纪),惟远广东广州府增城县庆隆铺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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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派年少有文名,十七岁补府学生,以不便侍养改为县学生,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广东乡试举人,授宜黄教谕,法规严明令士子习俗改变,擢南安知县,当时正值倭寇乱后,警备未平息而税收繁复,他到任后革去重耗、省下繁刑,三年内人民得以安宁,福建按察司佥事、兵备兴泉乔某下令属县奉上羡金,他不理会后被谪为吉王府长史。他为人慈祥,在家乡赈恤邻里,非因公事不曾前往县衙,得乡人称颂[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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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增城县志·卷十九·人物二》:黎派,字惟远,庆隆铺人,少有文名,年十七巡按御史观风取冠广属补郡庠诸生,以不便侍养改邑庠,每试辄高等,中隆庆丁卯举人,授江西宜黄教谕,严立科条,务多识畜德为有用之学,士习丕变;擢福建南安知县,时值倭寇之后,警备未息,征派繁兴,凡派之所以应乎,上者随下人之所便,而伸缩之所以责乎下者,因上人之所向而缓急之,革重耗、省繁刑,行之三年民以乂安,有兴泉道乔某者檄属县报羡金,将以上下其考,派弗应,乔遂抑之,迁吉府长史。派为人慈谅谨厚,居乡于邻里多所赈恤,非公事未尝一至县门,为乡评所重;伯兄朝勋以恩选闽邑丞,亦有冰蘖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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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增城县志》·卷十九·人物二
官衔
前任:
杨栋
明朝宜黄县教谕
1571年-1572年
继任:
雷玳
前任:
丘凌霄
明朝南安县知县
1572年-1576年
继任:
梁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