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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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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派
大明吉王府長史
籍貫廣東廣州府增城縣
字號字惟遠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黎派(16世紀—16世紀),惟遠廣東廣州府增城縣慶隆舖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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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派年少有文名,十七歲補府學生,以不便侍養改為縣學生,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廣東鄉試舉人,授宜黃教諭,法規嚴明令士子習俗改變,擢南安知縣,當時正值倭寇亂後,警備未平息而稅收繁複,他到任後革去重耗、省下繁刑,三年內人民得以安寧,福建按察司僉事、兵備興泉喬某下令屬縣奉上羨金,他不理會後被謫為吉王府長史。他為人慈祥,在家鄉賑恤鄰里,非因公事不曾前往縣衙,得鄉人稱頌[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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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國《增城縣志·卷十九·人物二》:黎派,字惟遠,慶隆舖人,少有文名,年十七巡按御史觀風取冠廣屬補郡庠諸生,以不便侍養改邑庠,每試輒高等,中隆慶丁卯舉人,授江西宜黃教諭,嚴立科條,務多識畜德為有用之學,士習丕變;擢福建南安知縣,時值倭寇之後,警備未息,徵派繁興,凡派之所以應乎,上者隨下人之所便,而伸縮之所以責乎下者,因上人之所嚮而緩急之,革重耗、省繁刑,行之三年民以乂安,有興泉道喬某者檄屬縣報羨金,將以上下其考,派弗應,喬遂抑之,遷吉府長史。派為人慈諒謹厚,居鄉於鄰里多所賑恤,非公事未嘗一至縣門,為鄉評所重;伯兄朝勳以恩選閩邑丞,亦有冰蘖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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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國《增城縣志》·卷十九·人物二
官衔
前任:
楊棟
明朝宜黃縣教諭
1571年-1572年
繼任:
雷玳
前任:
丘凌霄
明朝南安縣知縣
1572年-1576年
繼任:
梁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