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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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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节中华民国节日。民国三十(一九四一)年三月十二日,当时国民政府农林部在战时首都重庆,举行第一次全国农林行政会议。出席代表一致认为中国以农立国,应规定节日农民纪念庆祝同时举办各种竞赛颁奖,鼓励农业改进,当经决议,定每年立春日(国历二月四日前后)为农民节,呈奉行政院核定公布。

2025年5月制定公布的《纪念日及节日实施条例》将农民节列为节日[1]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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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立院三讀增「4+1」放假日 今年教師節光復節全民放假(5/28 17:48 更新). 中央社. 2025-05-09.  已忽略未知参数|editpr=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