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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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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辐射管理局
Radiation Board of Hong Kong英语
法定组织概要
成立时间1957年9月6日
类型公营机构
管辖范围香港特别行政区
驻地 香港香港岛湾仔皇后大道东182号顺丰国际中心1楼
首长
联系部门医务卫生局
授权法源
  • 第303章《辐射条例》
网站官方网站

辐射管理局(英语:Radiation Board of Hong Kong)是根据香港法例第303章《辐射条例》第3条成立的香港法定机构, 负责管制放射性物质和辐照仪器的进口、出口、销售、管有和使用。卫生署放射卫生部负责执行各项工作。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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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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