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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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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楷
大明
籍贯山东兖州府东平州汶上县
出生嘉靖元年壬午四月初二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徐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举人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同进士出身

路楷(1522年—?),字子中,号凤冈,山东兖州府东平州汶上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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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山东乡试第八名举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会试第六十三名,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进士[1][2]。授扬州府推官,调归德府推官,擢任监察御史,巡按宣大。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严世蕃遣路楷和宣大总督杨顺罗织罪名,诛杀沈炼。同年十月因受贿被逮治,三十七年闰七月降为边方杂职[3]。后升户部主事,四十二年二月考察以贪污降调。累升知府。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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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路宽,赠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加赠兵部左侍郎;祖父路明,封兵部主事 赠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加赠兵部左侍郎;父路迎,兵部尚书。前母李氏(赠安人 加赠淑人);郑氏(封安人 加封淑人)。严侍下[4]。兄路栻。弟路柱(监生)、路槐(贡士)、路桂(官生)、路楩(官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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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四百六十二》:嘉靖三十七年闰七月,发原任总督宣大兵部右侍郎杨顺充军,降巡按御史路楷边方杂职。初顺、楷逮至,刑部论顺死,楷为民。及称科劾楷受顺金七千,同为欺蔽,果其事有征,即罪不止削籍,此湏勘明乃可重坐。 上命系顺、楷狱,遣兵科给事中郑茂往案之。茂还,奏去岁虏入应州等处,凡攻毁墩堡一百二十馀座,杀掳男妇七千七百馀人,失事重大,顺乃妄报首级,诈以捷闻,岁用钱粮五十馀万,册籍虽且弥文,储偫绝无实效。至于桃松之寨之脱逃,离阳和仅二十里,防护既疏,追捕更缓,其为故纵情弊甚明。楷以监察为职,乃朋比为奸,骩法罔上,至于受金一莭,虽无左验,即其偏护太甚,不无踪迹可疑。此二臣者皆当议从重比,以儆将来。其总兵龚业、巡抚朱笈虽已革任,仍当追论。奏入法司,覆顺当原死充戍,楷如初拟为民,业、笈下御史提问。得旨:顺、业、笈如拟,楷降杂职用。初法司论顺、楷罪已定遣,茂往勘者楷受金一事耳。是时大学士严嵩与其子世蕃沈以顺楷之杀沈炼为德兼餍其赃赂当顺楷初逮时,右卫势正危急。 上怒方盛,欲宽假之,不敢,故缓其狱,遣茂出勘,似若以所坐为轻,而欲重之者。及茂勘诸事,悉为辩豁,唯参语重劾之,法司乃更予轻。比顺免死,楷由通藉,由是士论大哗,咸知出嵩父子意,当其事者为刑部尚书郑晓云。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试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