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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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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来凤
大明南宁府同知
籍贯广东广州府香山县
字号字启韶、羽庭
亲属(子)萧钦相
(孙)萧立
出身
  • 万历四十三年乙卯科举人

萧来凤(16世纪—17世纪),启韶、又号羽庭广东广州府香山县龙眼都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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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来凤是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广东乡试第四十四名举人[2]天启六年(1626年)授龙川教谕崇祯三年(1630年)调合浦教谕,七年(1634年)陞河池州知州,河池位处偏僻,他为政使吏民安稳,十一年(1638年)陞南宁同知,署理接近安南的州份事务,统率官兵乡勇共万人,严于赏罚,勤于训练,队伍所过乡落有数百名老幼迎送[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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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绪《香山县志·卷十三·列传》:萧来凤,字启韶,万厯乙卯举人,两任龙川、合浦教谕,升知河池州,来凤因其简僻,为治吏民安之,迁南宁同知 张府志,尝署边州事,地近交阯,有官兵乡勇各五千悉统于州官 申志,来凤以书生将万人,严赏罚,勤训练,无敢失伍及得代,所过乡落老幼送于道者数百,子钦相、孙立俱以明经通籍。 张府志
  2. ^ 光绪《香山县志·卷十一·选举表》:举人 明……万厯……萧来凤 龙眼都人,字羽庭,四十三年乙卯科第四十四名,同知,有传,申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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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绪《香山县志》·卷十一·选举表
  • 光绪《香山县志》·卷十三·列传
官衔
前任:
李惟凤
明朝龙川县教谕
1626年—1630年
继任:
朱光仞
前任:
潘梧
明朝合浦县教谕
1630年—1634年
继任:
谭圻
前任:
庄器宇
明朝河池州知州
1634年—1636年
继任:
李邦桂
前任:
毛懿
明朝南宁府同知
1638年—崇祯年间
继任:
汤维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