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来凤
外观
萧来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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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宁府同知 | |
籍贯 | 广东广州府香山县 |
字号 | 字启韶、羽庭 |
亲属 | (子)萧钦相 (孙)萧立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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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来凤(16世纪—17世纪),字启韶、又号羽庭,广东广州府香山县龙眼都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萧来凤是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广东乡试第四十四名举人[2],天启六年(1626年)授龙川教谕,崇祯三年(1630年)调合浦教谕,七年(1634年)陞河池州知州,河池位处偏僻,他为政使吏民安稳,十一年(1638年)陞南宁同知,署理接近安南的州份事务,统率官兵乡勇共万人,严于赏罚,勤于训练,队伍所过乡落有数百名老幼迎送[1]。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光绪《香山县志》·卷十一·选举表
- 光绪《香山县志》·卷十三·列传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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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惟凤 |
明朝龙川县教谕 1626年—1630年 |
继任: 朱光仞 |
前任: 潘梧 |
明朝合浦县教谕 1630年—1634年 |
继任: 谭圻 |
前任: 庄器宇 |
明朝河池州知州 1634年—1636年 |
继任: 李邦桂 |
前任: 毛懿 |
明朝南宁府同知 1638年—崇祯年间 |
继任: 汤维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