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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來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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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來鳳
大明南寧府同知
籍貫廣東廣州府香山縣
字號字啟韶、羽庭
親屬(子)蕭欽相
(孫)蕭立
出身
  • 萬曆四十三年乙卯科舉人

蕭來鳳(16世紀—17世紀),啟韶羽庭廣東廣州府香山縣龍眼都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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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來鳳是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廣東鄉試第四十四名舉人[2]天啟六年(1626年)授龍川教諭崇禎三年(1630年)調合浦教諭,七年(1634年)陞河池州知州,河池位處偏僻,他為政使吏民安穩,十一年(1638年)陞南寧同知,署理接近安南的州份事務,統率官兵鄉勇共萬人,嚴於賞罰,勤於訓練,隊伍所過鄉落有數百名老幼迎送[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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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緒《香山縣志·卷十三·列傳》:蕭來鳳,字啟韶,萬厯乙卯舉人,兩任龍川、合浦教諭,升知河池州,來鳳因其簡僻,為治吏民安之,遷南寧同知 張府志,嘗署邊州事,地近交阯,有官兵鄉勇各五千悉統於州官 申志,來鳳以書生將萬人,嚴賞罰,勤訓練,無敢失伍及得代,所過鄉落老幼送於道者數百,子欽相、孫立俱以明經通籍。 張府志
  2. ^ 光緒《香山縣志·卷十一·選舉表》:舉人 明……萬厯……蕭來鳳 龍眼都人,字羽庭,四十三年乙卯科第四十四名,同知,有傳,申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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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緒《香山縣志》·卷十一·選舉表
  • 光緒《香山縣志》·卷十三·列傳
官衔
前任:
李惟鳳
明朝龍川縣教諭
1626年—1630年
繼任:
朱光仞
前任:
潘梧
明朝合浦縣教諭
1630年—1634年
繼任:
譚圻
前任:
莊器宇
明朝河池州知州
1634年—1636年
繼任:
李邦桂
前任:
毛懿
明朝南寧府同知
1638年—崇禎年間
繼任:
湯維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