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來鳳
外观
蕭來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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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寧府同知 | |
籍貫 | 廣東廣州府香山縣 |
字號 | 字啟韶、羽庭 |
親屬 | (子)蕭欽相 (孫)蕭立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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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來鳳(16世紀—17世紀),字啟韶、羽庭,廣東廣州府香山縣龍眼都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蕭來鳳是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廣東鄉試第四十四名舉人[2],天啟六年(1626年)授龍川教諭,崇禎三年(1630年)調合浦教諭,七年(1634年)陞河池州知州,河池位處偏僻,他為政使吏民安穩,十一年(1638年)陞南寧同知,署理接近安南的州份事務,統率官兵鄉勇共萬人,嚴於賞罰,勤於訓練,隊伍所過鄉落有數百名老幼迎送[1]。
引用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光緒《香山縣志》·卷十一·選舉表
- 光緒《香山縣志》·卷十三·列傳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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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惟鳳 |
明朝龍川縣教諭 1626年—1630年 |
繼任: 朱光仞 |
前任: 潘梧 |
明朝合浦縣教諭 1630年—1634年 |
繼任: 譚圻 |
前任: 莊器宇 |
明朝河池州知州 1634年—1636年 |
繼任: 李邦桂 |
前任: 毛懿 |
明朝南寧府同知 1638年—崇禎年間 |
繼任: 湯維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