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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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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英语:Vienna Declaration and Programme of Action, VDPA),是1993年6月25日在奥地利维也纳举行的世界人权大会上通过的人权宣言。[1]根据该宣言,以及随后的大会第48/141号决议,设立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2]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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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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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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