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服务型政府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服务型政府是指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1] 简而言之,它是一个以服务提供者的身份运作的政府。[2] 它是对传统管制型政府模式的一种根本性变革。[3] 这项构想背后的理念与新公共管理背后的理念一致。[4]

“服务型政府”的概念最早于1938年由德国行政法学者厄斯特·福斯多夫德语Ernst Forsthoff透过类比服务型企业提出。[5][6]不过,也有观点认为,这个名词起源于1990年代,由中国大陆地方政府和学术界最早提出并付诸实践。[7]

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