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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宗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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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宗皋
大明养利州知州
籍贯江西南康府星子县
字号号陶村
出身
  • 天启元年辛酉科举人

但宗皋(16世纪—17世纪),陶村江西南康府星子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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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宗皋是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江西乡试举人,授开化知县,当时朝廷讨论开采云雾山茶叶,他提出七不可一不必事反对,事情因此终止,后来陞养利州知州,县民为他立祠纪念[2],辞官后不再出仕,著有《庐山诗文二纪》、《湖南讲书》、《太极图说》、《甓园藁》、《庐山问答》、《驴背语》等书[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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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星子县志·卷十·人物志上》:但宗皋,号陶村,天启辛酉乡荐,任开化令,时议采云雾山茶,具七不可以闻,事遂止,归休杜门,著述颇富,有《庐山诗文二纪》、《湖南讲书》、《太极图说》、《甓园藁》、《庐山问答》、《驴背语》等书。
  2. ^ 光绪《开化县志·卷四·官师志》:明知县……但宗皋 星子县举人,升养利州知州,有传……但宗皋 号陶村,星子人,高才博学,莅政精敏,勤于课士,至罢釆云雾山一事造福无穷,此山原无良材,若不罢采祸难胜言,侯毅然为民请命,以一身祸福置诸度外,具揭七不可一不必,见事既明,持议复确,遂得报罢,开民永植皆侯德也,巿乡立祠尸祝到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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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星子县志》·卷九·选举志
  • 同治《星子县志》·卷十·人物志上
  • 光绪《开化县志》·卷四·官师志
官衔
前任:
王家彦
明朝开化县知县
天启年间
继任:
朱朝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