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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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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在標題置入繁體地區詞的簡體字/簡體地區詞的繁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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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公示期間無異議,修訂三案增案通過。按説明WP:地区词处理#注意事项的修改以「不應」版為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2月8日 (六) 13:48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如題,除全部用字繁簡同體外,可否在條目標題(或需轉換地區詞的正文處)置入以簡體字書寫的繁體地區特有詞/以繁體字書寫的簡體地區特有詞,社群並保障此字形不被改變(除非此詞所指對象從標題中消失)?有無需要顧及地區詞轉換?此類字形例如簡體「数位相机」、繁體「數字照相機」、簡體「三温暖」、繁體「鼠標」等。

若可置入並獲社群保障,即應還原“宿務”→“宿霧”“马木留克”→“马穆鲁克”“聖女的救濟”→“聖女的救贖”“麥卡·門羅”→“麦卡·门罗”“艾丽·高登”→“艾麗·高登”“直線電動機”→“直线电动机”(直線摩打)等移動?

上列討論供參考各式具體情形及理據,並非指責或針對任何個例或個人。相信除甚少故意外,大多數是無意——例如多文化背景或熱衷非母文——或牽涉易名流轉等因素——例如驚天駭浪國慶驚情至愛梵高消失的愛人等繁體地區暫譯/前譯名稱被新加坡等簡體地區採用,後被繁體地區捨棄。--— Gohan 2024年12月28日 (六) 09:34 (UTC)回复

原則上不支持在標題置入繁體地區詞的簡體字或簡體地區詞的繁體字,這對轉換機制不友好。神秘悟饭在第三自然段所説的符合實情。Sanmosa 蘭絮 2024年12月28日 (六) 09:39 (UTC)回复
不论是标题还是正文,都应尽量避免使用繁/简体书写简/繁体特有词。这类标题应当移动至任一使用对应的繁/简体书写的地区词。由于移动前的标题写法不合理,故我认为标题“选择权”应交予移动者,移动者可任一选择某一地的地区词并用繁/简体书写,且根据移动者的选择而“先到先得”(当然,我个人在做这类移动时,通常是不动地区词,只动繁简,这样是改动最小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8日 (六) 09:48 (UTC)回复
支持這個見解。Sanmosa 蘭絮 2024年12月28日 (六) 10:22 (UTC)回复
若有共識,可望增修有關指引,惟措辭實在犯難。「簡體地區特有詞」/「繁體地區特有詞」爲便社群記憶,可寫於正文;但是易有爭議或被新人誤讀,難免附帶腳註加以界定。然而,迄今尚無方針、指引或説明明確(普適地)界定何爲「地區詞」或(在語言層面)如何構成「地區詞」,「地區詞」或許是維基社群最難説明的非技術概念,説明「簡體地區特有詞」/「繁體地區特有詞」更是難上加難。【中國大陸、馬來西亞或新加坡所用而香港、澳門及臺灣皆相對罕有,而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語詞】/【香港、澳門或臺灣所用而中國大陸、馬來西亞及新加坡皆相對罕有,而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語詞】是在下目前所能想到的較優定義,供以集思廣益。(註,因爲簡體中文不屬於馬來西亞官方文字,繁體中文在馬來西亞也不算不通用、不常用或不主流,所以如何界定「簡體地區」都似不妥,乾脆一並省去)另外,捷徑命名如何是好?是「簡詞繁寫」、「繁詞簡寫」,還是「簡詞繁體」、「繁詞簡體」,抑或是前列四個都建?是否需要另建「簡×簡×」、「繁×繁×」?--— Gohan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19 (UTC)回复
(+)支持这个定义。另外补充一点我个人对“地区词”的见解。我通常会在满足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将某词视作(非该地的)地区词:一、未在该地大部分语文词典收录(或有收录但明确标注是另一地用语);二、在表示该概念(假设有A、B两词)时A词使用率低于5%(参考统计上判断显著性常用的p值)。否则不视作地区词。例如“的士”一词,虽在中国大陆远不如“出租车”常用但它在《现代汉语词典》收录且未标注“<方>”(即该词典认为“的士”属于普通话用语),我即认为“的士”并非香港特有词,而是在大陆简体模式也可使用,不必转换成“出租车”。(但上述情况不包括学科术语,学科术语不仅要考虑使用率,还要考虑到学者对于何者更“合理”的意见。)当然这仅是我个人对“地区词”的看法,没必要写入指引。指引直接简洁地定义为“中国大陆、马来西亚或新加坡所用而香港、澳门及台湾皆相对罕有,而理应纳入地区词转换的语词”即可。捷径命名我认为可以建立所有这些重定向,多几个重定向并不会有什么害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31日 (二) 10:44 (UTC)回复

修訂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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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以上共識,擬在Wikipedia:地区词处理#注意事项增補以下一節為#注意事项的第一節。由於各地名稱框等不作地區詞轉換之處規限繁簡不具效用,在這些地方以繁體字書寫一簡對多繁的字反而往往能夠避免繁簡轉換錯誤(例如慾望城市),故豁免不作地區詞轉換之處。

  1. ^ 1.0 1.1
    「繁體地區特有詞」宜理解爲:香港、澳門臺灣所用且中國大陸、馬來西亞新加坡相對罕有,而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語詞;
    「簡體地區特有詞」宜理解爲:中國大陸、馬來西亞新加坡所用且香港—澳門臺灣相對罕有,而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語詞。
    其中,「相對罕有」是就當地(相對應的相對常用詞)而言,非與外地相比,亦非三地合計;反之,一詞在特定地區,若無相對常用的對應語詞,則不構成「相對罕有」。例如,马来西亚一个默默無聞的村落,若未曾在臺灣被指涉,則其名稱在臺灣不構成「相對罕有」,進而不屬於「簡體地區特有詞」。
    然而僅就「特有詞」考量,若尚未知香港、澳門指涉某一事物的相對常用詞是否一致,一般可假定香港、澳門就此互通,即將香港—澳門一併考慮。
    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是構成「繁體地區特有詞」/「簡體地區特有詞」的必要條件之一。反則例如,某詞若在各地都是相當(程度)的少見,則不「應納入地區詞轉換」,故非「繁體地區特有詞」或「簡體地區特有詞」。
  2. ^ 繁簡字體全部相同的語詞不受此限。

變動:

  1. 由於行內字詞轉換模板、逆向呈現他地用詞的轉換標籤(例如元音-{zh-tw:元音;zh-hk:母音;zh-cn:母音}-)等不算「理應不作地區詞轉換之處」,因此【「各地名稱」介紹等理應不作地區詞轉換之處】改爲並列關係的【「各地名稱」、別名列舉或理應不作地區詞轉換之處】,以涵蓋前述情形。— Gohan 2025年1月3日 (五) 06:19 (UTC)回复
  2. 為與命名常規方針保持同等效力,以統管標題中的地區詞,此節升格為章節方針。有關意見見下。— Gohan 2025年1月4日 (六) 10:51 (UTC)回复
  3. 順應意見,此節不設為方針。— Gohan 2025年1月8日 (三) 09:05 (UTC)回复
  4. 基於以下意見,完善對「相對罕有」的界定,改【就當地(同義詞)而言】為【就當地(相對應的相對常用詞)而言】,並新增【;反之,一詞在特定地區,若無相對常用的對應語詞,則不構成「相對罕有」。例如,马来西亚一个默默無名的村落,若未曾在臺灣被指涉,則其名稱在臺灣不構成「相對罕有」,進而不屬於「簡體地區特有詞」】。— Gohan 2025年1月10日 (五) 05:06 (UTC)回复
  5. 出於下述港澳現實及執行便利,腳註的「香港、澳門」改爲「香港—澳門」並新增一句:【然而僅就「特有詞」考量,若尚未知香港、澳門指涉某一事物的相對常用詞是否一致,一般可假定香港、澳門就此互通,即將香港—澳門一併考慮】。同時為防「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被當作多餘的冗語贅詞,腳註新增【「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是構成「繁體地區特有詞」或「簡體地區特有詞」的必要條件之一。反則例如,一詞若在各地都是相當(程度)的少見,則不「應納入地區詞轉換」,故非「繁體地區特有詞」或「簡體地區特有詞」】,以免忽視、濫用。另改「默默無名」為「默默無聞」。— Gohan 2025年1月12日 (日) 10:30 (UTC)回复

並為釋除可能的疑慮,擬對Wikipedia:破坏#繁簡、異體及地區用詞破壞修訂如下:

現行條文

無正當理由下手動將頁面原始碼中的繁簡或異體字替換為另一變體,或僅為變更繁簡、異體或地區詞而移動標題頁面標題;或刪除不同地區的翻譯名稱或用詞,僅保留特定地區之用詞。

中文維基百科配置了繁簡及地區詞轉換系統,容許讀者在不同變體環境下閱讀內容,因此不應手動替換繁簡、異體或地區詞,而是添加轉換標籤容許字詞在不同變體下自動轉換。技術性修復錯誤轉換或繁簡混雜造成的連結錯誤而手動轉換異體及地區詞,則不構成破壞。

提議條文

無正當理由下手動將頁面原始碼中的繁簡或異體字替換為另一變體,或僅為變更繁簡、異體或繁簡得當的地區詞而移動標題頁面標題;或刪除不同地區的翻譯名稱或用詞,僅保留特定地區之用詞。

中文維基百科配置了繁簡及地區詞轉換系統,容許讀者在不同變體環境下閱讀內容,因此不應手動替換繁簡、異體或繁簡得當的地區詞,而是添加轉換標籤容許字詞在不同變體下自動轉換。修正繁簡不當的地區詞技術性修復錯誤轉換或繁簡混雜造成的連結錯誤而手動轉換異體及地區詞,則不構成破壞。

若對Wikipedia:地区词处理#注意事项的修訂不通過,「繁簡得當的」、「繁簡不當的地區詞」二條內鏈則改鏈至H:AC#編輯一般文章時的注意事項。 — Gohan 2025年1月2日 (四) 10:12 (UTC)回复

@神秘悟饭根據WP:方針與指引#方針及指引的用詞,“宜予修正”不是合適的條文用詞,而考慮到此處的討論共識傾向於禁止置入繁體地區詞的簡體字/簡體地區詞的繁體字,“宜”字應以表達強制滿足的條件的“須”字代替。除此以外,總體上支持此版提案。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0:49 (UTC)回复
置入與否與修正與否出於不同行爲主體,在責任上程度不同。「須」略帶強制每個經手的編者都要修正之意,Wikipedia:方針與指引#方針及指引的用詞中的建議級別對於修正似乎足矣。--— Gohan 2025年1月3日 (五) 06:13 (UTC)回复
此外,為確保相關規定可直接規制條目命名,WP:命名常规#技术要求應嵌入預定增補於WP:地区词处理#注意事项的章節,嵌入位置為“繁簡統一”與“不要使用條目的名稱來表示條目的層次”之間。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2日 (四) 11:08 (UTC)回复
一方面,兩種容許的建議改法(循字體/循詞身)與「先到先得」精神相通,但需不少篇幅論述,若只置於「#先到先得」之外不知有無失衡、僭越;若在「#先到先得」內外兩處分別論述則顯重複纍贅;最簡潔地宣告「先到先得」對此類詞形無效似也不符合已有意見;如何是好令人爲難。另一方面,同時推進多個提案而招致失敗的前車之鑒籠罩,在以上兩案通過前暫時無意修訂命名常規。不如由您推動?「嵌入」是否只有一節模板連結?@Sanmosa--— Gohan 2025年1月3日 (五) 06:15 (UTC)回复
「技術要求」是命名條目時必須遵守的規定,而且與「繁簡統一」的概念也是相通的。是的,只有一節模板連結,因此技術上不會出問題,但實際操作上也可以是直接複製原始碼。不過我想了一下,比較理想的做法可能是條文寫入命名常規,地區詞處理指引加入章節連結。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3日 (五) 06:28 (UTC)回复
只有一節模板連結倒是容易。地區詞處理指引可管全部地區詞,命名常規只管標題及其地區詞。而且在命名常規列出無關標題的例外情形,顯得突兀。條文還是在地區詞處理指引爲好。--— Gohan 2025年1月3日 (五) 06:42 (UTC)回复
那反過來也非不可,但該章節或須設為章節方針。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3日 (五) 06:55 (UTC)回复
意思是地區詞指引中設一節方針?--— Gohan 2025年1月4日 (六) 07:37 (UTC)回复
是的是的。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4日 (六) 13:17 (UTC)回复

順應以上考量,在WP:命名常规#技术要求的“繁簡統一”與“不要使用條目的名稱來表示條目的層次”之間,嵌入一節如下:

變動:

  1. 順應意見Wikipedia:地区词处理#繁簡得當不設為方針,而只作爲方針約束標題;故在此節新增「Wikipedia:地区词处理#繁簡得當適用條目標題,對此具有方針效力。」— Gohan 2025年1月8日 (三) 09:05 (UTC)回复

Gohan 2025年1月5日 (日) 03:11 (UTC)回复

  1. 要求「繁簡得當」只是爲了方便地區詞轉換,(-)反对作爲方針。
  2. 變更「簡繁得當的地區詞」本就是「變更簡繁、異體」,新增二處「繁簡得當的」似爲冗餘。
  3. 要求「繁簡統一」是因爲混雜的標題無法輸入不混雜的標題直接進入。而「地區詞繁簡得當」不是技術要求,(-)反对加入此節。
——留言2025年1月5日 (日) 08:26 (UTC)回复
你能説這話大抵是沒有看過上面説的事情。此外,我自己的個人經驗是簡詞繁體與繁詞簡體有些時候會導致跳轉失效,因此要求地區詞繁簡得當也能彌消這種尷尬的情況。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5日 (日) 10:34 (UTC)回复
首先,本人不明白爲何閣下認爲本人沒有看過,如果閣下發現本人的發言欠缺考慮,煩請指出是上方討論內容的何處。至於「簡詞繁體與繁詞簡體有些時候會導致跳轉失效」,單獨解決有此種情況的條目就好。——留言2025年1月5日 (日) 11:01 (UTC)回复
我有附跳轉連結,你甚至連跳轉連結也不點就暗示我沒有「指出是上方討論內容的何處」,我很難不認為你沒有認真看過這個討論串在說的事情。你「單獨解決有此種情況的條目就好」這句話可說得輕巧,有這種情況的條目不在少數,這是合併簡化(多個繁體字共用一個簡體字)所導致的情況。總的來說,如果不要求繁簡得當,那就會導致有合併簡化字的條目名稱跳轉失效,而且在轉換設置上也容易產生困擾,在這種情況下更動條目名稱的繁簡又會落入繁簡破壞(也就是說,「單獨解決」要麼就是違反現行規則的,要麼就是會導致複雜且不必要的轉換的),因此存在制定硬性規則要求繁簡得當的迫設必要性。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5日 (日) 23:47 (UTC)回复
本人當時就已看到閣下所附跳轉連結的指向內容,但是仍不明白爲何閣下認爲本人沒有看過,因此纔請求閣下進一步指出原因。如造成誤會,本人爲此致歉。——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10:38 (UTC)回复
那這樣的話,應該修訂規則,使單獨解決的簡易方式不違反規則,而本人並不反對此案對WP:破坏的修訂。以及,本人可能沒有意識到閣下說的這種「合併簡化所導致的情況」,可否舉個例子?——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10:46 (UTC)回复
“修訂規則,使單獨解決的簡易方式不違反規則”不現實,而且效率比起要求繁簡得當的效率來得特別低。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7日 (二) 00:45 (UTC)回复
爲何不現實,除了Wikipedia:破坏#繁簡、異體及地區用詞破壞,還有何處需要修訂?——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14:07 (UTC)回复
至少還有WP:命名常规#先到先得,而且還不存在一個好的改法。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8日 (三) 00:31 (UTC)回复
  1. 精準而言,轉換是中介手段,以最終顯示各地應有地區詞。若一事物有三種地區詞名稱,其簡繁(異)字形可(能)達六七種;「數碼相機」、「手提電腦」等甚至不止;鮮有地區詞轉換規則容納如此之多字形,未被納入的字形自然無從匹配、轉換為各地變體模式應有地區詞,有損閲讀體驗,實對讀者重要。況且,列明(未必是當地用詞的)中文圈名稱,已是命名常規方針的一部分,那麽爲何旨在正確顯示當地地區詞的本案反而不能成爲方針呢?
  2. 替換地區詞不是替換簡繁,替換繁簡得當(不當)的地區詞也未必是替換簡繁。新增定語旨在更清晰地表明:禁止替換繁簡得當的地區詞,不限制替換繁簡不當的地區詞,以消除任何可能的誤解。
  3. 事實上命名常規「技術要求」章節早已包含無關技術限制的要求——例如禁止子頁面化限制全形括號,故而此非本次修訂產生或擴大的缺陷,而是固存缺陷。敝人認爲,閣下可依「事實性修訂」不經公示立即將「技術要求」改爲「技術與格式要求」或「格式要求」;反觀英維相應章節名爲「Article title format」。順帶一提,此處「技術」或許更接近拉丁語言中的「technical」或「technically」,中文學術界、法律界其實不乏此「技術」的中文用法。
另外,閣下若非全然反對,不妨寫出支持或不反對之處。--— Gohan 2025年1月6日 (一) 10:17 (UTC)回复
  1. 首先本人不明白新增的這一節有何必要成爲WP:地区词处理指引內的一段方針。是否有甚麼導致其作爲指引無法起作用?然後對於其內容,本人(+)支持其中寫出的可以改爲得當詞形,但是認爲編者應該能自由選擇自己新增內容時使用何種用字用詞,所以「不應」不太合適。
  2. 如果前文都限定「繁簡得當的地區詞」,那麼不就是沒有規定「繁簡不當的地區詞」,那爲何還要在後文排除掉呢?我想只增加其一並不會有誤解。
  3. 既然命名常規的技術要求章節已經如此,如果其確有必要作爲方針,本人改爲不反對其加入到此節。
——留言2025年1月6日 (一) 12:35 (UTC)回复
  1. 參見上方「效力」説明;若僅在命名常規方針嵌入一個指引連結而無具體要求,有人或許因此辯稱此非命名常規方針、「方針高於指引」——有人用過此理由——而拒絕在標題中遵循;正出於與方針中其他技術要求維持同等約束力、不被鑽空子,此章節設爲方針。「不應」一句是本次修訂的關鍵;若「不應」不太合適,什麽合適?若再容許置入不當詞形,會加重後人修正負擔、損害讀者閲讀體驗;若再無或盡量減少不當詞形產生,後人就無需或少需費力修正,讀者也就更少忍受令人困惑而本應知悉的用詞。
  2. 在破壞方針原條文中,破壞行爲與「不構成破壞」的行爲前後對應分列,故(最小限度的)對此修訂亦宜對應分列。若只修訂「破壞」而不相應修訂「不構成破壞」(的地區詞替換行爲),雖然或許不致誤解,但是不免斷章取義的故意曲解,以致更多修正者望而卻步。前後對應修訂有利無弊,以免曲解。另外,原條文本就略顯重複,復述不應「手動替換……」,因此最小限度的修訂在此二處均新增定語也是無奈之舉。閣下若有興趣,不妨提案大改其中的重複行文、過時片面内容(如「添加轉換標籤」)及明顯的錯字(如「手動換」),以襄社群。
  3. 樂見達成共識。
--— Gohan 2025年1月7日 (二) 10:55 (UTC)回复
感謝說明。那麼其在地區詞處理中仍作爲指引,然後在命名常規中稍作改動限定作用於標題作爲方針,將二節以{{參見}}相連如何?關於「不應」,本人認爲溫和一些的用詞,比如「推薦不要」更好。——留言2025年1月7日 (二) 13:55 (UTC)回复
WP:方針與指引#方針及指引的用詞不容許方針指引使用此類用詞。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8日 (三) 00:32 (UTC)回复
  • 「不應」在上列表格中已是表達「不」的最低程度,在「不」中最溫和;其説明為「做法強烈不推薦」,「若操作符合不推薦的條件應改掉」,後者相對最符合閣下所言。上方已有意見表示“宜予修正”的“宜”字不夠強制,您卻認爲「不應……書寫」的「不應」不夠溫和,非但不可調和;莫非經手的編者需負的責任,重於或相當於置入不當詞形者的責任?「不應」已是既合規又最溫和的用詞。
  • 前一建議已採納並修改,請檢閲。
--— Gohan 2025年1月8日 (三) 09:07 (UTC)回复
本人的意思是將地區詞處理中新增的一節內容稍作改動後同樣新增到命名常規,不過現在這樣也可以。——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6:17 (UTC)回复
本人無意「經手的編者需負的責任,重於或相當於置入不當詞形者的責任」。若以上列表格中的用詞,本人的意思大概是:建議使用「繁簡得當」的字詞,編者可以修改「不當詞形」,以便地區詞轉換。——留言2025年1月9日 (四) 06:31 (UTC)回复
「不應」-「宜予修正」設定已述緣由。若閣下能對「建議」-「可以修改」論提供更多理據,溝通更加順暢,大家更能信服。補充回應閣下上方所言「自由選擇」:百科全書即使不以受衆為導向,也不會以編者為導向;況且本案相較於其他方針指引對格式、用字、標點符號的限制(包括違反出版行規或常識的),算是保有相對充分的自由——例如,世界各地的編者在本案之下都能任意選擇「數位相機」、「數位照相機」、「數碼相機」、「数码相机」、「數碼照相機」、「数码照相机」、「数字相机」、「数字照相机」之一書寫。--— Gohan 2025年1月10日 (五) 05:13 (UTC)回复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移除。——留言2025年1月17日 (五) 03:36 (UTC)回复
你這話不相當於還是無視了我上面說的事情嗎,「只要能正常在各地區變體下轉換地區詞,就沒有必要修改之」這種說法無視了地區詞繁簡不得當所引申的其他問題。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11日 (六) 04:50 (UTC)回复
如果本人沒有理解錯誤的話,其他問題只限於標題中,此處本人主要意在文內。——留言2025年1月11日 (六) 15:21 (UTC)回复
內文總有內部連結吧?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2日 (日) 05:32 (UTC)回复
您在此提出的「建議以……」相對於「不應以……」的優勢,只是【「建議」更溫和,對新人更友善,進而更可能繼續編輯維基百科】,對吧?
  • 首先,未見此點如何成立。未曾聽聞、亦無情/理由認爲『新人會對方針指引中一個「不應」/「應」感到(更)不友善,甚或被嚇跑』。不過確定的是:不當的言行歷來都有、且需有相稱的助動詞,定爲不高不低的「不應」/「應」理由已述不贅;對於不當的遣詞造句,「不應」/「應」比「建議」成效更優。
  • 其次,在「建議」的法理中,特有詞繁簡得當與不當都不違規,如下所論,類似法律鼓勵捐血而不捐血毫無不妥、無限容許。若不以否定式行文,只能突出「好的」,沒有突出「壞的」,繁簡不當詞形仍有可能是「不好不壞的」/「中庸的」;此外另需贅述非中文文字不受「簡體字」/「繁體字」規制。
  • 不是重點——「頁面內的規則加入zh:待轉換內容;」的想法,對於上層轉換(全局/公共轉換組)規則所已包含的對象(即其繁簡得當的地區詞已可轉換)而言,定會造成重重遺害,難以修復。
    • 如果zh:待轉換內容;加在條目等頁面,無論是(常常)缺漏的如「zh-hans:出租车; zh-hant:計程車; zh:计程车;等),抑或是在寫時轉換效果無誤但在新地區變體啓用後轉換出錯的如「zh-hans:戛纳; zh-hant:戛納; zh-tw:坎城; zh-hk:康城;——寫時2009年1月星馬簡體尚未啓用),屢屢阻礙、破壞上層轉換本可實現的正確轉換。我在條目內所見過的多數zh:規則或以zh-hant/s:充當zh:的規則,要麽是多餘無用的、要麽是六地之一(+)轉換效果出錯的。寫全寫對全部地區詞超出多數地區詞編者的精力或能力之一,實爲奢望。而且,與上層(如公共轉換組)的轉換規則不完全一致但效果近似的轉換規則無法被機械人去除,嚴重妨害地區詞統一調整維護,難以逐一補全或修正。更遑論即使當今寫法全面且準確,在各地變體互相影響的地區詞轉換機制下,在日後第七種地區變體啓用後也可能出錯並阻礙正確的上層轉換,正如以上2009年1月所寫之例。總之,在對付轉換繁簡不當詞形的辦法中,在條目等頁面加入zh:之舉極其麻煩而糟糕,絕不應鼓勵、更應建議摒棄。
      • 況且,加入zh:至少需要上下來回滾動,在視覺化模式更需要開關或設置NoteTA或轉換標簽模板,在八九成讀者所用的手機上還需要切換中文、拉丁字母、符號等鍵盤或複製貼上,何來「更簡易」?相比通常只改一兩個中文字的直接修正該詞,通常是更複雜吧?
    • 如果不在個別頁面逐一加入難以統一維護的zh:,而將公共轉換組/全局轉換表已有地區詞的繁簡不當詞形全部納入公共轉換組/全局轉換表,由於每條zh:只有一個有效,所以會讓所有公共轉換組/全局轉換表翻倍膨脹,成本與收益不成比例,斷然是社群所不可接受的。
  • 最後,NoteTA或其他轉換模板、語法、標簽也能覆蓋轉換頁面標題的繁簡,依閣下的思路推演類比,是不是「沒有必要」規定「一個條目的名稱必須繁簡一致」?「必須」比「宜予修正」/「不應」更不溫和、更不合適吧?
--— Gohan 2025年1月11日 (六) 11:04 (UTC)回复
非常抱歉一直沒有正面回應閣下的此條回應。本人理解閣下此條回應中提及的內容,自從看到閣下的回應,意識到了本人前條留言中論述之薄弱和條件缺失、肯定和否定式行文區別、複雜轉換規則對於上層轉換機制的阻礙、轉換組和轉換表的大小問題。因此本人(至少自以爲是)接受了閣下的此條回應,並決定重看整次討論,從提案角度重新提出意見,摺疊此前對提案幾乎沒有用處的薄弱留言。最後,本人再次爲未及時回應閣下的此條回應以及其造成的誤會和可能的負面情緒致以最誠摯的歉意。——留言2025年1月17日 (五) 11:38 (UTC)回复
我建议将此作为“强烈建议”,并且修正相关词汇不视为破坏,但不必作为一种规范性的强制标准。
此外,我建议将“特有词”的定义明确为“一个词/简体地区一方特有,另一方罕有且有相对应的常用地区词”,强调加黑部分以避免有编者将某词直接认定为某一方所有而不是共有的情况,如大陆一个不为台湾所知的村庄名,或香港一个不为马来西亚所知的人名。--The Puki desu留言2025年1月8日 (三) 12:36 (UTC)回复
对“特有词”定义的补充好像确实有道理。不过这个例子好像不太对?中文人名通常适用“名从主人”,中文地名(尤其是陆台)也通常以当地政府使用的全称命名,这和地区词涉及的通常情况不太一样。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8日 (三) 12:43 (UTC)回复
見上,存在作為強制性標準的必要性。Sanmosa 蘭絮 2025年1月9日 (四) 01:14 (UTC)回复
WP:规则#方針及指引頁面的命名規則中,「強烈建議」基本符合「表達強烈推薦但非強制滿足」的「應當」,「強烈不建議」基本符合「表達做法強烈不推薦」的「不應」,「不應」即可。個人認爲,「強烈建議」的相反做法若不寫明是「強烈不建議」,則在法理上仍是無限容許(類似法律鼓勵捐血而不捐血毫無不妥),因此「強烈建議」其效弱於「強烈不建議」。定爲「不應」的其他理由見上。至於特有詞的界定實屬不易,確需全面而精確。後一建議已依閣下的想法改寫,惟若“且有相对应的常用地区词”後接“,而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語詞”,可能令人以爲二者是並列或順承關係;故有所調整,以免誤解。--— Gohan 2025年1月10日 (五) 05:07 (UTC)回复
個人意見,因此一問題根本涉及本站地區詞轉換核心要旨,故行文應十分精確,避免任何誤會可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9日 (四) 08:24 (UTC)回复
已作修改,您看如何?--— Gohan 2025年1月10日 (五) 05:09 (UTC)回复
另外鑒於香港、澳門用詞公認十分接近,尤在名詞,用詞差異集中在一般不作或難以轉換、不屬於書面語的動詞、副詞、形容詞、虛詞等;而澳門資料不如中港臺易查,香港也大概不會為葡國官員等事物另取不同於澳門的中文名。因此,提議腳註的「香港、澳門」改爲「香港—澳門」並新增一句:【然而僅就「特有詞」考量,若尚未知香港、澳門指涉某一事物的相對常用詞是否一致,一般可假定香港、澳門就此互通,即將香港—澳門一併考慮】。--— Gohan 2025年1月10日 (五) 05:08 (UTC)回复
若沒看錯,該句「香港、澳門或臺灣」已經是「香港或澳門或臺灣」都行的意思了,應該沒必要改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1月11日 (六) 00:15 (UTC)回复
此提議是針對另一句「香港、澳門臺灣……」,若不作出港、澳一般互通的假定,則皆需分別確定港、澳有關用詞,如此難於執行。--— Gohan 2025年1月11日 (六) 04:26 (UTC)回复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移除。——留言2025年1月17日 (五) 03:36 (UTC)回复
將繁簡得當寫入WP:命名常规#技术要求的提議使你的所謂“問題4”與“建議3”毫無必要,因為“技術要求”是必須被遵守的,而其上方的任何規則不得抵觸。我重新看了整個討論串,我的感覺是你一直只是在重複你自己的論點,而未曾真的把其他人的意見當一回事,我很懷疑這樣的討論如此繼續下去是否真的具備建設性。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6日 (四) 08:32 (UTC)回复
(!)抗议閣下在本討論中時不時對本人的誤解。本人感覺被假定惡意。本人亦重新看了整個討論,並未發現本人一直在重複論點,不過本人將撤回先前留言並重新提出。如果閣下認爲本人此前有發言不是爲了利於維基百科,有礙討論進行,可以摺疊之。——留言2025年1月17日 (五) 03:30 (UTC)回复
我這樣説是因為我很明顯地能感受到你這裏的發言有著不認可繁簡不得當是問題的傾向,而且還是在已經有相當多的證據能充分證明繁簡不得當是問題的情況下如此,這種情況下我還能有甚麽其他合理的結論嗎?要是真的按你後面那句話來的話,那我恐怕需要把你在這裏的幾近所有留言都給摺叠了,然而這樣做太極端了,我並不打算這樣做。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04:48 (UTC)回复
本人確實認爲繁簡不得當不是問題,問題在於其可能無法按預期地區詞轉換,以及其他可能的問題。本人認爲此處沒有充分證據證明繁簡不得當是問題,以下爲本人觀點:
  • 如果繁簡不得當字詞可以按預期轉換,閱讀上不會有問題,後人也沒有額外負擔。無法按預期地區詞轉換的情況,除了變更字詞,修訂轉換規則或增加單向轉換規則也可以正常轉換。
    • 複雜而不必要的轉換規則自身是問題,要避免問題可以改掉繁簡不得當字詞,但這並不意味着繁簡不得當是問題。
      • 本來就無法加入轉換組等上層轉換的複雜規則不動也不會有問題。
      • 加入轉換組等上層轉換的複雜規則需要手工清理,但是本來其他情況,比如稍有差異的規則,也需要手工清理。
  • 跳轉失效除了移動,也可以用重新導向解決;就算繁簡得當,也可能跳轉失效,比如近期發現錯誤的Category:巴西游泳運動員Category:巴西游泳运动员)。所以跳轉失效自身是問題,而不是繁簡不得當是問題。
  • 因爲維基百科不墨守成規,修訂規則再困難也不是非現實。
如有遺漏之處,或本人理解有誤,煩請指出。——留言2025年1月17日 (五) 06:44 (UTC)回复
你這話恰好説明了我上面說你“未曾真的把其他人的意見當一回事”是事實。修訂其他規則來同時避免引入應當引入的“繁簡得當”概念與處理繁簡不當的頁面名稱的成本遠高於引入應當引入的“繁簡得當”概念來處理繁簡不當的頁面名稱的成本,這點我在上面的留言已經提過了。而且你無視了以不恰當的方式修訂其他規則所引申的額外問題,我上面有提到在避免引入應當引入的“繁簡得當”概念的前提下修訂其他規則來做到處理繁簡不當的頁面名稱的事情“不存在一個好的改法”,這很容易會導致規則規定語焉不詳,甚至字面意思與實際意思相違。更令人火大的是你直接把神秘悟饭對你的一連串意見的回應直接無視掉,然後繼續堅持己見,我説你“未曾真的把其他人的意見當一回事”並非僅針對你對我的態度,而是針對你對這裏其他認真參與討論的人的態度。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10:41 (UTC)回复
本人從未意圖阻止引入「繁簡得當」概念。本人無意無視「以不恰當的方式修訂其他規則所引申的額外問題」。本人未直接回應神秘悟饭閣下是因爲本人(至少自以爲是)讀了、理解了、接受了神秘悟饭閣下的回應,並且在(至少自以爲是)考慮了神秘悟饭閣下的回應後重新提出了建議並摺疊了本人此前對討論沒有建設性作用的一條討論。——留言2025年1月17日 (五) 11:37 (UTC)回复
非常抱歉之前的討論中本人有偏離方向之處,不過,本人認爲現在的提案仍可改進,並重新整理了之前撤回的內容
  • 一、本人認爲,地區詞處理提案中,沒有充分體現爲顯示各地應有地區詞,防止有損閱讀體驗這一點。亦考慮到The Puki desu的建議作爲「強烈建議」,本人建議在條文最開始提及上述沒有充分體現的一點,然後將不應改爲應(基本符合強烈建議)。
    • 如:對於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字詞,不應使用無法按預期地區詞轉換的寫法。因此,除……外,應以簡體字書寫簡體地區特有詞,應以繁體字書寫繁體地區特有詞,以便地區詞轉換。
    • 另外,本人認爲:既然如此改動後已禁止無法按預期地區詞轉換的情況,那麼只需要建議……書寫特有詞的程度即可。
  • 二、本人認爲,地區詞處理提案和破壞提案中,提及修正的部分缺乏限制。可能有編者誤認爲「不當」,導致實際上各地區變體沒有任何變化的編輯,甚至同一條目在較長時間跨度下原始碼字詞反覆變化。建議爲此二處加上限制條件,只在無法地區詞轉換或修改後可以簡化地區詞轉換規則可以修改,以此讓編者在確認的情況下再修改。
    • 如:若此等字詞導致無法地區詞轉換或地區詞轉換規則複雜且不必要,則建議將其變更爲其他無礙的繁簡、異體或地區詞形式。
    • 如:因繁簡不當的地區詞導致無法地區詞轉換或地區詞轉換規則複雜且不必要而修正此等字詞、技術性修復錯誤轉換或繁簡混雜造成的連結錯誤而手動轉換異體及地區詞,則不構成破壞。
  • 三、本人認爲,地區詞處理提案的註解部分中,「相對罕有」和「相對常用」可能有理解分歧,如果有編者以此要將某地表示某概念第二常用的詞全部替換爲最常用的詞怎麼辦?一和二的建議應該能一定程度上防止此種情況。
  • 四、只是個人想法,本人認爲,就像先到先得中現在就有提到例外情況那樣,命名常規提案通過後,應該還需要在先到先得中提及這種例外情況。
最後,再次爲由於本人之前發言中不清楚之處和自身理解錯誤造成的不便致歉。——留言2025年1月17日 (五) 07:38 (UTC)回复
請不要無視神秘悟飯對你此前的一連串意見的回應,這已經是6日前的事情了。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17日 (五) 10:42 (UTC)回复
先此提議:閣下的建議部分可接納、部分不認可且需要大改本提案,閣下不妨提出自己的提案,以供社群對比選擇。
  • 針對第一點(及原第一問題),不反對改「不應」為「應」;可改「便於地區詞轉換」為「便於地區詞轉換及顯示」;若有必要,可在新增段落前方新增「字詞轉換系統只能匹配、轉換及顯示與已錄入字符完全一致的字符。因此,」一類語句。如何精確而簡潔地遣詞造句可由各位以及技術專家斟酌提議。不過,此言,乃至「顯示各地應有地區詞,防止有損閱讀體驗」等,貫通地區詞轉換(乃至字詞轉換)機制,宜在相關頁面開宗明義,有無必要置於此章節存疑。
  • 「繁簡得當的詞形」一經改成,無正當理由修改便是「破壞」,與其他地區詞破壞無異。故本提案不會產生(比當今)更大比例的不當的「原始碼字詞反覆變化」。第二點其餘部分,即建議,理解但更不認同,尤是「限制條件」,既複雜化本可簡單的辦法,更會製造更多麻煩:
  • 不應以簡體字書寫繁體地區特有詞,亦不應以繁體字書寫簡體地區特有詞」之念可在維基百科之外存在、應用;「繁體地區特有詞」簡言之,即繁體地區用而簡體地區不用的詞,反之亦然,惟「不用」易有歧義而避免。理解此句一般不需要理解「何爲地區詞」/「如何構成地區詞」,故相較於此二(未在方針指引界定的)觀念乃至第二點「限制條件」更易理解。執行第二點則需深入理解「地區詞」及其轉換機制,之於絕大多數編者不切實際,致使繁簡得當要求淪爲類似WP:PWVCST第二段一般的空中樓閣、一紙空文。
  • 此建議捨棄我的提案中「理應納入(即包括應納入而未納入者、排除已納入而不應納入者)的精髓,「限制條件」與實際奇形怪狀的「地區詞轉換規則」或「無法按預期地區詞轉換」結合,實質上任人揉捏、無常多端、法不成法、令人無法適從。例如:
各式情境
  • 若有人認爲「zh:數字相機」屬於必要或不複雜並加入攝影轉換組,會不會令「數字相機」書寫得當,以及日後對任何嵌入此組的條目中的「數字相機」的替換從不違規變成違規?甚至可以推翻還原此組加入「zh:數字相機」之前對「數字相機」的替換?
  • 假設日劇轉換組有且僅有一條對Taxi的轉換規則:「zh:出租車;zh-cn:出租车;zh-tw:計程車;zh-hk:的士;zh-sg:德士;」,而——
    • 若有人認爲「zh:出租車」於日劇轉換組屬於「複雜且不必要」並加以去除,會不會令日後對任何嵌入此組的條目中的「出租車」的替換從違規變成不違規?
    • 對於尚未嵌入日劇轉換組而應當嵌入此組的日劇演員條目,將其內文的「出租車」替換爲「出租车」——各地變體不變——是否違規?
    • 嵌入日劇轉換組的各頁面內文中總共——
      • 只有1個「出租車」,此組「zh:出租車」有無必要?
      • 有10個「出租車」,此組「zh:出租車」有無必要?若只將其中2個替換爲「出租车」——各地變體不變、未「簡化地區詞轉換規則」——是否違規?
      • 有100個「出租車」,此組「zh:出租車」有無必要?
    • 對於一個只聲演過一部日本影視的美國已故影星,其條目已嵌入日劇轉換組但在將來極有可能被去除此組,也設有全文轉換「zh-cn:出租车;zh-tw:計程車;zh-hk:的士;zh-sg:德士;」,將其內文的「出租車」替換爲「出租车」——各地變體不變——是否違規?
  • 某條目僅有一條對Taxi的轉換規則「zh-hans:出租车; zh-hant:計程車; zh:出租車;」有效而有缺漏,將其內文的「出租車」替換爲「出租车」——各地變體不變——是否違規?
  • 目前暫無對Taxi的全局轉換規則,若有人預見日後全局轉換會有「出租车←→計程車」互相轉換及對「→的士」、「→德士」的單向轉換,並將某個不嵌入任何轉換規則的條目的內文的「出租車」替換爲「出租车」——各地變體暫時不變——是否違規?
  • 目前全局轉換已有「戛纳←→坎城」、「戛纳→康城」、「坎城→康城」,若有人將某條目內文的「戛納」替換爲「戛纳」以求適用全局轉換規則,卻忽視或忘記阻礙全局轉換而有缺漏的相應全文轉換規則「zh-hans:戛纳;zh-hant:戛納;zh-tw:坎城;zh-hk:康城;zh-mo:康城;」,各地變體不變、亦未「簡化地區詞轉換規則」,此替換是否違規?
  • 假設韓片轉換組存在轉換規則:「zh:摩天樓;zh-cn:摩天楼;zh-sg:火烧摩天楼;zh-tw:火燒108大樓;zh-hk:火海108;zh-mo:火海108;」,為防轉換過度或錯誤轉換風險,將摩天樓 (2012年電影)更名爲火燒108大樓火海108,以求在日後添加内鏈時減少「《摩天樓》」出現,但如此替換在該條目及其他條目各地變體不變、亦未「簡化地區詞轉換規則」,此替換是否違規?
  • 上列各式情境及問題最重要的不是答案,而是大多數編者可否透過條文得出(避免巨大分歧的)執行共識——顯然不可能。另外,不同見解更會致使原始碼反復變化。
  • 即使以上情境皆有一致的執行共識,其時間成本對絕大多數編者極其沉重,使之無力落實。若隱約發覺某詞「導致無法地區詞轉換」而需立證,或需遍查(一)全部嵌入(甚或應當嵌入的)的公共轉換組及全部全文轉換規則或(二)各語種相應實有顯示效果、編輯中未提交的修改預覽顯示效果,甚至知悉此詞在全部地區正確的地區詞如上所論,超出多數地區詞編者的精力或能力之一)。對於非熟手者,檢查一詞所耗時間極多,得不償失。相較之下,直接修正繁簡不當詞形,無疑極爲高效省時。
  • 缺乏遠見,未顧及重名的條目標題對日後其他頁面新增内鏈的潛在影響以至過度轉換風險,正如上述摩天樓 (2012年電影)之例——條目及其他條目各地變體不變、亦非「無法地區詞轉換或修改後可以簡化地區詞轉換規則」,似不符合「限制條件」。
  • 結合以上各例,致使公共轉換組「zh:」變動頻繁新增,且「限制條件」的個別可能詮釋實際縱容與上層轉換規則效果大致重複的手工轉換規則形成或難被漸進式清除(如上10中改2之例)嚴重妨害地區詞統一調整維護;此等重複的規則不乏錯漏,而阻礙正確的上層轉換
  • 總之,「限制條件」不易理解、分歧巨大、窒礙難行、耗時費力、忽視過度轉換與條目標題複合影響、不便統一調整維護相似轉換規則,何況是在原提案「加上限制條件」而非單獨成立。兩相對比,本提案辦法簡潔、易行、高效、高瞻遠矚、便於統一調整維護。
  • 第三點顯然不成立。閱讀能力不低於「差」的人都不會如此理解。本提案顯然不限制用詞,只規制簡體地區特有詞/繁體地區特有詞相應的簡/繁字體。此外,「第二常用」不會是「相對罕有」,用量排名第二的詞也未必是「第二常用」。由於任何數值都會引起爭議,故不設定數值。
  • 第四點可取,可作修改。由於論述兩種容許的標題改法(循字體/循詞身)需要不少篇幅,擬簡潔地宣告「先到先得」對此類詞形無效。
--— Gohan 2025年1月20日 (一) 12:37 (UTC)回复
本人似乎沒能將意圖完全傳達給閣下,導致閣下部分誤解。閣下所述部分內容並非本人提議所願,本人亦認爲非本人提議會導致。然而,本人不確認傳達問題出在何處……無論如何,本人已提出另一版本的提案,希望以此能讓溝通變順暢一些。——留言2025年1月21日 (二) 15:51 (UTC)回复

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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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上方意見,提議修訂NC:先到先得最後一段如下:

現行條文

但是,若存在符合名从主人惯例的名称(不包含純粹繁簡差異),且其在至少一处中文使用地区为常用名称时,條目標題应当使用该名称,上述“先到先得”的规则不适用。

提議條文

但是,若存在符合名从主人惯例的名称(不包含純粹繁簡差異),且其在至少一处中文使用地区为常用名称时,條目標題应当使用该名称,上述“先到先得”的规则不适用。繁簡不當(即含有以簡體字書寫的繁體地區特有詞或以繁體字書寫的簡體地區特有詞)的標題,亦不適用「先到先得」。

因應以上部分改「不應」為「應」的意見,列出兩版以供社群評選,敬請不吝評議:

「不應」版提議條文

注意事项 繁簡得當

除「各地名稱」、別名列舉或理應不作地區詞轉換之處外,不應以簡體字書寫繁體地區特有詞[註 1],亦不應以繁體字書寫簡體地區特有詞[註 1],以便地區詞轉換及顯示。[註 2]若有此等不當詞形,宜予修正。

腳註

  1. ^ 1.0 1.1
    「繁體地區特有詞」宜理解爲:香港、澳門臺灣所用且中國大陸、馬來西亞新加坡相對罕有,而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語詞;
    「簡體地區特有詞」宜理解爲:中國大陸、馬來西亞新加坡所用且香港、澳門臺灣相對罕有,而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語詞。
    其中,「相對罕有」是就當地(相對應的相對常用詞)而言,非與外地相比,亦非三地合計;反之,一詞在特定地區,若無相對常用的對應語詞,則不構成「相對罕有」。例如,马来西亚一个默默無聞的村落,若未曾在臺灣被指涉,則其名稱在臺灣不構成「相對罕有」,進而不屬於「簡體地區特有詞」。
    然而僅就「特有詞」考量,若尚未知香港、澳門指涉某一事物的相對常用詞是否一致,一般可假定香港、澳門就此互通,即將香港—澳門一併考慮。
    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是構成「繁體地區特有詞」/「簡體地區特有詞」的必要條件之一。反則例如,某詞若在各地都是相當(程度)的少見,則不「應納入地區詞轉換」,故非「繁體地區特有詞」或「簡體地區特有詞」。
  2. ^ 繁簡字體全部相同的語詞不受此限。
「應」版提議條文

注意事项 繁簡得當

除「各地名稱」、別名列舉或理應不作地區詞轉換之處外,繁體地區特有詞[註 1]應以繁體字書寫,簡體地區特有詞[註 1]應以簡體字書寫,以便地區詞轉換及顯示。[註 2]否則構成「繁簡不當」,宜予修正。

腳註

  1. ^ 1.0 1.1
    「繁體地區特有詞」宜理解爲:香港、澳門臺灣所用且中國大陸、馬來西亞新加坡相對罕有,而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語詞;
    「簡體地區特有詞」宜理解爲:中國大陸、馬來西亞新加坡所用且香港、澳門臺灣相對罕有,而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語詞。
    其中,「相對罕有」是就當地(相對應的相對常用詞)而言,非與外地相比,亦非三地合計;反之,一詞在特定地區,若無相對常用的對應語詞,則不構成「相對罕有」。例如,马来西亚一个默默無聞的村落,若未曾在臺灣被指涉,則其名稱在臺灣不構成「相對罕有」,進而不屬於「簡體地區特有詞」。
    然而僅就「特有詞」考量,若尚未知香港、澳門指涉某一事物的相對常用詞是否一致,一般可假定香港、澳門就此互通,即將香港—澳門一併考慮。
    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是構成「繁體地區特有詞」/「簡體地區特有詞」的必要條件之一。反則例如,某詞若在各地都是相當(程度)的少見,則不「應納入地區詞轉換」,故非「繁體地區特有詞」或「簡體地區特有詞」。
  2. ^ 繁簡字體全部相同的語詞、非中文字符不受此限。

其實在「應」版正文二處「地區特有詞」後接「中文部分」是更嚴謹的説法,但嫌纍贅而在腳註排除非中文字符。— Gohan 2025年1月21日 (二) 05:55 (UTC)回复

恕我愚钝,“不应”版和“应”版有什么区别思考... ——自由雨日🌧️❄️ 2025年1月21日 (二) 07:41 (UTC)回复
你並不愚鈍,這說白些就是迎合優枰的個人觀感而已,兩版的實際意思並無任何差異。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21日 (二) 08:32 (UTC)回复
新提「應」版不代表認可「應」版,只為順應部分建議而供作對比評議。個人傾向於「不應」版。--— Gohan 2025年1月21日 (二) 12:53 (UTC)回复
由於腳註太長,難以直接辨明,提議將腳註改作嵌套。如若此作,本人認爲既然澳門後緊接腳註,可以將特有詞處的「香港—澳门」改回「香港、澳門」,與其他地區保持一致。如此:

……[註 1]……[註 2]……[註 3]…… 腳註

  1. ^ 「繁體地區特有詞」宜理解爲:香港、澳門[a]臺灣所用且中國大陸、馬來西亞新加坡相對罕有[b],而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語詞[c]
  2. ^ 「簡體地區特有詞」宜理解爲:中國大陸、馬來西亞新加坡所用且香港、澳門[a]臺灣相對罕有[b],而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語詞[c]
  3. ^ 繁簡字體全部相同的語詞不受此限。
  1. ^ 1.0 1.1 僅就「特有詞」考量,若尚未知香港、澳門指涉某一事物的相對常用詞是否一致,一般可假定香港、澳門就此互通,即將香港—澳門一併考慮。
  2. ^ 2.0 2.1 相對罕有」是就當地(相對應的相對常用詞)而言,非與外地相比,亦非三地合計;反之,一詞在特定地區,若無相對常用的對應語詞,則不構成「相對罕有」。例如,马来西亚一个默默無聞的村落,若未曾在臺灣被指涉,則其名稱在臺灣不構成「相對罕有」,進而不屬於「簡體地區特有詞」。
  3. ^ 3.0 3.1 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是構成「繁體地區特有詞」/「簡體地區特有詞」的必要條件之一。反則例如,某詞若在各地都是相當(程度)的少見,則不「應納入地區詞轉換」,故非「繁體地區特有詞」或「簡體地區特有詞」。
——留言2025年1月26日 (日) 11:51 (UTC)回复
然而規則的註釋並不會如此多重嵌套。個人不反對將「—」符號改為頓號。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月26日 (日) 12:03 (UTC)回复
@神秘悟饭Sanmosa 新朝雅政 2025年1月26日 (日) 13:59 (UTC)回复
兩版釋義各一處「—」符號已改為頓號。註上套註惹議、未更清晰,如無他人贊成,暫不支持。— Gohan 2025年1月27日 (一) 04:31 (UTC)回复
提案已討論達30日或7日內無新留言,且已有共識,即刻起公示Wikipedia:地区词处理#注意事项新增(「不應」版與「應」版)、WP:STVAND修訂Wikipedia:命名常规#技术要求新增NC:先到先得修訂四案7日。如有異議,請明確指出針對何案。如Wikipedia:地区词处理#注意事项的「不應」版與「應」版均通過,則以曝光時間更長的「不應」版優先。--— Gohan 2025年2月1日 (六) 13:07 (UTC)回复

枰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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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爲已放棄的提案。——留言2025年1月26日 (日) 11:12 (UTC)回复

  • 考慮到無法強求每位編者瞭解各地用詞差異以及「特有詞」情況,此版提案僅求在力所能及範圍內避免使用。
  • 理應不轉換爲各地地區詞之處與上方之提案無實際意義差別,若不妥可加註解或改回與上方之提案相同。
  • 「特有詞」使用註解,與上方之提案相同,此處略過不表。
  • 相比上方之提案,此版提案限定在地區詞轉換出問題時,可以改其寫法而不可能構成破壞,是爲了編者不要在沒出錯且沒有其他原因時改動。
  • 重定向僅是考慮爲不要太多而減少,若不妥可改回與上方之提案相同。

注意事项 繁簡得當

對於理應納入地區詞轉換的字詞,應儘量避免使用無法轉換爲各地地區詞的寫法,理應不轉換爲各地地區詞之處除外。爲此,除前述例外之處外,建議儘量避免使用簡體字書寫繁體地區特有詞,儘量避免使用繁體字書寫簡體地區特有詞,以便地區詞轉換及顯示;若此等字詞理應而無法轉換爲各地地區詞,可以將其改爲能正常轉換的寫法。

現行條文

無正當理由下手動將頁面原始碼中的繁簡或異體字替換為另一變體,或僅為變更繁簡、異體或地區詞而移動標題頁面標題;或刪除不同地區的翻譯名稱或用詞,僅保留特定地區之用詞。

中文維基百科配置了繁簡及地區詞轉換系統,容許讀者在不同變體環境下閱讀內容,因此不應手動替換繁簡、異體或地區詞,而是添加轉換標籤容許字詞在不同變體下自動轉換。技術性修復錯誤轉換或繁簡混雜造成的連結錯誤而手動轉換異體及地區詞,則不構成破壞。

提議條文

無正當理由下手動將頁面原始碼中的繁簡或異體字替換為另一變體,或僅為變更繁簡、異體或繁簡得當的地區詞而移動標題頁面標題;或刪除不同地區的翻譯名稱或用詞,僅保留特定地區之用詞。

中文維基百科配置了繁簡及地區詞轉換系統,容許讀者在不同變體環境下閱讀內容,因此不應手動替換繁簡、異體或繁簡得當的地區詞,而是添加轉換標籤容許字詞在不同變體下自動轉換。修正繁簡不當而無法轉換的地區詞技術性修復錯誤轉換或繁簡混雜造成的連結錯誤而手動轉換異體及地區詞,則不構成破壞。

( π )题外话:不得不說本人現在混亂了,無法明確認識到分歧所在。不過以上即爲本人的提案。——留言2025年1月21日 (二) 15:49 (UTC)回复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你的提案和神秘悟饭的提案好像完全并不冲突(即均可以通过)?--自由雨日🌧️❄️ 2025年1月21日 (二) 16:13 (UTC)回复
反對新增「而無法轉換」,見上方神秘悟飯的留言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22日 (三) 00:37 (UTC)回复
若不新增「而無法轉換」,如何防止以下情況:有甲乙丙丁四地區詞,用於子丑寅卯四地,其中甲乙二地區詞僅有簡繁差異,一子地編者在原始碼見乙詞而不知其用於丑地,認爲是繁簡不當,將乙詞改爲甲詞,乃至日後一丑地編者在原始碼見甲詞而不知其用於子地,認爲是繁簡不當,又將甲詞改回乙詞。——留言2025年1月22日 (三) 11:15 (UTC)回复
這不明顯的簡繁破壞範疇?現時應有大量例子。(子為cn,丑為hk,兩者僅簡繁差異而hk與tw不同)另吐槽一下閣下留言於繁體顯示爲“...子丑寅卯四地...醜地...醜地...” 囧rz……--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5年1月22日 (三) 11:42 (UTC)回复
此處假定編者出於善意「修正繁簡不當」,故不宜考慮爲破壞。若按此版提案有「而無法轉換」,則編者是發現轉換錯誤後再修正,能防止此種出於善意的多餘編輯。 囧rz……丑已修正。——留言2025年1月22日 (三) 21:07 (UTC)回复
此類多餘編輯應該一直都有,本人不認爲有任何提案可以神奇地“防止”任何人因對方針的無知而造成的“善意破壞”。--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5年1月23日 (四) 01:05 (UTC)回复
這應該通過修改、回退、討論循環來處理,只要相關用戶進入了這個循環,那相關用戶自然會得悉這個差異。如此說來,你的提案所採用的“防止……情況”思路也可以說得上是“斬腳趾避沙蟲”(削足適履)了。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22日 (三) 14:35 (UTC)回复
此版提案只是使部分之前可能視作破壞的編輯,之後仍然可能視作破壞,不理解爲何要說是「斬腳趾避沙蟲」。——留言2025年1月22日 (三) 21:18 (UTC)回复
「之後仍然可能視作破壞」就是神秘悟飯的提案希望廢除的事情,你的整個提案的立論基礎就錯了。Sanmosa 熱烈慶賀「關注度」正名「收錄標準 2025年1月23日 (四) 00:31 (UTC)回复
首先,(▲▲)同上上明日香,子/丑絕不是「簡體/繁體地區特有詞」,不可構成「繁簡不當詞形」,此舉絕非我的提案所能容許,其行爲已被、仍會被破壞方針禁止。其次,您的提案,包括「而無法轉換」要求在內,無法完全、大幅或顯著避免此舉,故無此優勢。此舉通常是轉換規則中缺乏丑地地區詞乙所致。爲求清晰説明,不以甲乙丙丁子丑寅卯繞暈各位,舉例説明:有陸、港、臺、星四地區詞(形),臺、星地區詞僅有繁簡差異,由於轉換規則中僅設陸、港、臺三形,原始碼中星之詞形無法被轉換為陸、港地區詞,遂被誤解替換。所以「無法轉換」作爲必要條件難以防範此事。--— Gohan 2025年1月23日 (四) 11:05 (UTC)回复
(-)反对此版提案做法,已述諸多重大缺陷仍然存在——最爲致命的一點在於決定算不算是「無法轉換」的轉換規則任人揉捏、毫無定數,其他致命點參見1月22日的留言。此外,閣下早前接受「應」,現在爲何變回「建議」,甚至後接「盡量」?如1月11日所論,「建議」做法的補集(即相反做法)仍有可能是「不好不壞的」,力度不足;而「不應」對應「壞的」,「應」對應「不壞的」。--— Gohan 2025年1月22日 (三) 02:25 (UTC)回复
此版提案未提及規則書寫方式,理應假定轉換規則可以正常轉換地區詞,因此「無法轉換」即是指,在有符合地區詞轉換宗旨的轉換規則時,無法轉換到某地區的地區詞,不會導致任人揉捏、毫無定數。此版提案力度體現在前文應儘量避免使用無法轉換爲各地地區詞的寫法,後文「建議儘量避免」是爲滿足前文「應儘量避免」的推薦做法,即若遵從建議則絕大多數情況能滿足前文要求,反之則很有可能沒有滿足前文要求。——留言2025年1月22日 (三) 10:40 (UTC)回复
此非後句降低前句所具約束力的理由——衆多方針指引乃至法律的禁止情形都有所交叉、包含或重複,並不弱化約束力。而且,即使某簡體/繁體地區特有詞繁簡不當詞形在置入時可被特設規則轉換,在日後也可能出於(僅此詞形)過度轉換、相對其他詞形過少等原因而被剔出轉換規則,所以爲保日後轉換正確以及統一調整維護,需要保持「應當」的約束力。任人揉捏、毫無定數一例見下其餘例證見上1月20日回覆。--— Gohan 2025年1月23日 (四) 11:03 (UTC)回复
另外以上留言尚未提及而十分關鍵的一點是,頁面歷史版本字詞是根據公共轉換組最新的規則——而非歷史版本發佈當時的規則——轉換並顯示;換言之,在現在看來「有法」轉換而違規替換的特有詞繁簡不當詞形,在歷史版本發佈當時看來或許是「無法轉換」而容許替換的。這是任人揉捏、毫無定數的另一實例。--— Gohan 2025年1月22日 (三) 02:39 (UTC)回复
「無法轉換」自然是就編輯當下而言,會因其他內容的變更而變更如何就是任人揉捏、毫無定數呢?舉例而言,這會有甚麼後果?——留言2025年1月22日 (三) 10:50 (UTC)回复
上列「各式情境」中,多數情境都可體現任人揉捏、毫無定數,在此版提案仍屬頑疾。
  • 既然問到後果,僅以前兩個情境爲例,結合所謂「編輯當下」的轉換規則,詳細説明:設想,某年1月站內存在簡體地區特有詞繁體不當詞形數字相機,因無法轉換而可被修正;2月,有人在攝影轉換組加入zh:數字相機,令站內惟一的數字相機可被轉換而不得被修正;3月,有人欲改站內惟一的數字相機,此詞形可被攝影轉換組中zh:數字相機轉換而有違規之虞,遂去除zh:數字相機,並修正數字相機;4月,有人在攝影轉換組加回zh:數字相機,甚或推翻3月對數字相機的修正……如此反復,豈還得了?!如此後果才是「原始碼字詞反覆變化」。根本原因在於,作爲是否「無法轉換」的判斷基準的編輯當下的轉換規則任人擺佈。其餘持存缺陷請見1月20日回覆
  • 況且,頁面歷史版本字詞是由嵌入的公共轉換組的最新規則轉換的,意味著如欲判斷早前他人編輯當下所替換之詞是否「無法轉換」,還需查閲各嵌入公共轉換組當年當時的相應轉換規則。誰有閑情逸致費時費力逐一翻查?例如,檢查繁簡不當人名在被替換時是否「無法轉換」,甚或需要查閲當頁所嵌入的五六個人名、地名轉換組在替換當時的轉換規則。這是相較於我的提案乃至您的舊版建議的又一窒礙難行、耗時費力的弊端
--— Gohan 2025年1月23日 (四) 10:59 (UTC)回复
而且,您1月17日提出的方案好歹顧及「地區詞轉換規則複雜且不必要而修正」、「簡化地區詞轉換規則可以修改」,現版提案卻抛諸腦後、全然不顧,變相縱容冗贅的「簡繁不當詞形」乃至「zh:簡繁不當詞形」、「簡繁不當詞形=>」等滋生、不被剔除,依舊妨害地區詞統一調整維護以至上層轉換已有的正確轉換。以50 First Dates爲例,如在Movie轉換組納入每天爱你第一次我的失忆女友初戀50次愛上失憶女友(假定)繁/簡體地區特有詞的簡繁不當詞形,即令此四簡繁不當詞形均可轉換、並非「無法轉換」,其他人有無權力修正(嵌入Movie轉換組的頁面正文的)此四簡繁不當詞形?可能大部分人眼見此版條文都不敢爲之。
不過,您的現版提案也有可取之處,即超出「繁簡」的界限,允許無法轉換的寫法改成可轉換的寫法。但因超出「繁簡」、「繁/簡地區特有詞」的界限,或有爭議(例如被移至此心安处这里 (2024年电影)若非新加坡譯名恐已掀起爭議),若無更多支持意見,我的提案暫時不會跟進。--— Gohan 2025年1月22日 (三) 05:12 (UTC)回复
地區詞轉換規則複雜且不必要而修正簡化地區詞轉換規則可以修改複雜,不宜在此處一同表述。不過,此版提案並未比現行方針和指引更加「變相縱容冗贅」,此處舉例情況的處理方式沒有改變。
此版提案無意允許超出「繁簡」的界限,允許無法轉換的寫法改成可轉換的寫法,本人亦不確認這種做法有無問題,「此等字詞」指「簡體字書寫繁體地區特有詞繁體字書寫簡體地區特有詞」。——留言2025年1月22日 (三) 11:03 (UTC)回复
不錯,此版提案與缺乏相關規定的現狀都不能應對此等「冗贅」。此點正是您的提案的劣勢、我的提案的優勢所在:鼓勵(在理應轉換地區詞處)逐步削減簡繁不當詞形,逐漸達至盡量多的地區詞無需另設zh:簡繁不當詞形簡繁不當詞形=>的地步,促使針對同一對象的各層級轉換規則盡量統一、無需多設實際效果相似但略有不同的下級規則,以及便利(只能清除一致規則的)機械人能夠清除下級重複規則,以便日後統一調整/更新/維護地區詞,最終使盡量多的頁面服膺于衆人監管的最上級轉換規則——不受少人留意、不一致(而難被清除)、不時錯漏的下級手工規則阻礙——而正確轉換、顯示地區詞。--— Gohan 2025年1月23日 (四) 11:00 (UTC)回复
回應其時間成本對絕大多數編者極其沉重,使之無力落實一段,本人不理解此版提案如何會導致此種情況。修正情況應該是:閱讀時發現有陌生的詞/未轉換的地區詞,然後在原始碼修正。「無法轉換」的限制旨在讓編者在不確認的情況下不要僅憑原始碼判斷修正。這如何導致對編者的沉重負擔?——留言2025年1月22日 (三) 21:44 (UTC)回复
閲讀已作轉換的本地變體模式不是遭遇不當詞形的唯一途徑,在編輯中恰逢、閲讀不轉換模式(尤其是從站外點閱而來的未登入者)、站內搜尋都可遭遇不當詞形。時間重擔上方已述:若隱約發覺某詞「無法轉換」而需立證,或需遍查(一)全部嵌入的公共轉換組及全部全文轉換規則或(二)各語種相應實有顯示效果、編輯中未提交的修改預覽顯示效果,甚至知悉此詞在全部地區正確的地區詞。另外,「無法轉換」之於負責任的編者,隱含修正後應轉換成功的要求,因而拉長反復檢查時間。
  • 例如,一個原始碼編者在編輯中遭遇「數字×機」,不知此詞是否「無法轉換」,於是笨拙而費時地遍覽該頁面嵌入的前二個轉換組查得「數字」可被轉換,而後滿意地退出編輯,只見在其香港模式未被正確轉換,大費周章後才發現「數字」在該頁面嵌入的第四個轉換組被禁止轉換,於是改成「數碼×機」,出於前述責任心以及前車之鑒而著眼於轉換效果,但未開啓外地變體的預覽功能而不得外地轉換效果,無奈放棄此次編輯。改成六地模式再各編輯、預覽一遍,或在百般折騰、研究各轉換組相關規則後,終於改爲「數碼×機」發佈。而視覺化編輯者則更費時、費力,無法預覽任何一地轉換效果,一次確保從「無法轉換」變成「轉換正確」的惟一途徑就是遍查全部嵌入的公共轉換組及全部全文轉換相應規則,並且完全理解地區詞規則語法及層次先後。
--— Gohan 2025年1月23日 (四) 11:01 (UTC)回复

知其無法獲得共識,本人放棄此版提案。——留言2025年1月26日 (日) 11:1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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