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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仲裁/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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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iUf在话题“私下發送電郵”中的最新留言:1个月前

仲裁立案请求中途添加超过7名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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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AllervousBorschtsEricliu1912Kenny023NewbambooZhaoFJx人间百态桐生ここ薏仁将请问这则留言提议的另外,我建议将此案件的范围扩大到红君在ANM等页面中的所有有争议提报是否符合仲裁程序?如果仲裁员需要我可整理出在ANM和红渡厨发生争议且未得管理员妥善处理的用户名单。Python6345(2025年4月28日 (一) 12:36 (UTC)回复

仲裁案件以個案為主,這樣是否範圍太大,導致難以概論?或許你可以先整理個清單,順便問問有關人士如此是否得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4月28日 (一) 12:39 (UTC)回复
  • U:日期20220626的长期争议已被管理员双向互动禁制结案,但红渡厨表示会在仲裁委员会成立后要求仲裁,故在此列出。
  • U:Patrickov有多次提报被管理员拒绝,U:Patrickov的反提报亦被拒绝,另有少部分未解决,本人认为多数属过度提报。
由于红渡厨今年之前因在ANM的提报被管理员被封禁三次,故认为对应部分亦得到妥善解决。其他争议因对方不活跃或管理员已妥善解决而不在此列出。以上为本人初步整理。Python6345(2025年4月28日 (一) 15:50 (UTC)回复
還有對小籃子的提報也可以。--WiiUf留言2025年4月29日 (二) 03:38 (UTC)回复
小篮子一案与“红渡厨和Lemonaka,WiiUf在ANM的争议”恐无关,不过如果未来扩大范围则应考虑。——ZhaoFJx(Talk) 2025年4月29日 (二) 14:56 (UTC)回复
经检查,本人认为可以将本仲裁案扩大至小篮子,对红渡厨在UAA的滥用提报予以仲裁。其他红渡厨的不当行为仅用于仲裁委员会参考,由于WiiUf已经在仲裁陈述中列出差异链接,不再赘述。
如WiiUf和仲裁员无异议,本人将添加小篮子作为相关方并重命名仲裁案。Python6345(2025年4月30日 (三) 16:02 (UTC)回复
请新开一个版本,不要重命名现有的请求。——ZhaoFJx(Talk) 2025年4月30日 (三) 22:36 (UTC)回复
WP:管理员布告板/不当用户名/2025年/1在使用不可靠来源声称小篮子是侮辱性词汇被质疑后宣称据我所知以及据我所知,在武汉市范围内,使用“小篮子”这三个字,一定是脏话,而后指控Lemonaka:我的常识告诉我,不可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随意指责他人,后因辱骂他人被管理员封禁后此案未有后续。
鉴于此案本人未参与且已过去多个月,本人认为在仲裁员要求另立新案下已不可能成功立案,故在此整理资料以供WiiUf之用。Python6345(2025年5月1日 (四) 14:59 (UTC)回复
可以的話請將相關布告板存檔版本或者差異連結一併附上,以爭取時效性,謝謝。--薏仁將🍀 2025年4月29日 (二) 09:30 (UTC)回复
(~)補充 尽管preload表示“该模板最多允许七方”,但可以修改增加party数量,无需担心技术问题。——ZhaoFJx(Talk) 2025年4月29日 (二) 15:02 (UTC)回复

申请提高字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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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陈述已大致达到1000字,但对红君的指控尚未完全完成。有鉴于此,我向仲裁委员申请提高字数限制至1500字或以上,以便让我更好的指出其不当行为,谢谢。--WiiUf留言2025年5月1日 (四) 09:05 (UTC)回复

经委员会内部讨论,阁下可在红渡厨和Lemonaka,WiiUf在ANM的争议案件请求中提供更多陈述内容,请确保排版妥当。——ZhaoFJx(Talk) 2025年5月1日 (四) 13:05 (UTC)回复
谢谢。--WiiUf留言2025年5月1日 (四) 13:06 (UTC)回复

請求遞交涉個人信息的站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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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仲裁委員會成員好,我有涉及個人信息的站外證據需要遞交,請指定遞交對象,謝謝。 -Lemonaka 2025年5月12日 (一) 02:02 (UTC)回复

@ZhaoFJx @薏仁將 @Ericliu1912 -Lemonaka 2025年5月12日 (一) 02:05 (UTC)回复
@Lemonaka君,請問是哪一個案子呢?--薏仁將🍀 2025年5月12日 (一) 02:28 (UTC)回复
@薏仁將 紅渡廚和Lemonaka,WiiUf在ANM的爭議 -Lemonaka 2025年5月12日 (一) 02:29 (UTC)回复
牽涉到隱私部分,可能將相關證據遞交給有簽署保密條款的成員會比較佳,ZhaoFJx君或者Ericliu1912君他們二位都有簽署保密協議,@Lemonaka君可以轉交給他們二位。--薏仁將🍀 2025年5月12日 (一) 02:35 (UTC)回复
发了 -Lemonaka 2025年5月12日 (一) 02:54 (UTC)回复
@Lemonaka 麻烦另发送一份至arbcom-zh@wikimedia.org,辛苦。——ZhaoFJx(Talk) 2025年5月12日 (一) 04:46 (UTC)回复
本人已經收得。——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5年5月12日 (一) 07:43 (UTC)回复
VRT渠道亦已收悉。——ZhaoFJx(Talk) 2025年5月12日 (一) 15:58 (UTC)回复
主要是解释可能的矛盾来源 -Lemonaka 2025年5月12日 (一) 02:54 (UTC)回复

私下發送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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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AllervousBorschtsEricliu1912Kenny023NewbambooZhaoFJx人间百态桐生ここ薏仁将我發送了一封電郵,作為此次仲裁的參考。--WiiUf留言2025年5月28日 (三) 05:39 (UTC)回复

@WiiUf 已收悉。——ZhaoFJx(Talk) 2025年5月28日 (三) 10:39 (UTC)回复
对了,抱歉,里面的[mic]应该是[sic](原文如此),抱歉造成困扰。--WiiUf留言2025年5月28日 (三) 11:23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