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稿:香港地方行政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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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起,當區民政事務專員兼任區議會主席,區議會不設副主席。
民政事務專員(地區事務官)
- 民政事務處屬員(屬官)
民政事務助理專員(副官) 高級行政主任 高級聯絡主任 高級工程督察(按需)
- 領導:
地區管理委員會(地區各部門聯合行動時打的牌子,不常見)
分區委員會(全港71個)、 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全港18個)、 地區防火委員會(全港18個) (總共約2500人,增權,區議會選舉界別、選委會選舉界別)
區議會(470人,被削批審權,開會,提意見,比照政協,選委會選舉界別被取消)
關愛隊(新立)
摘錄自民政局及下轄民政署官網
[编辑]強化地區治理架構
[编辑]作為完善地區治理的一部分,政府於2023年7月成立「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領導委員會」)及「地區治理專組」(「專組」),以期在中央層面加強統籌力度,提高地區治理效能。「領導委員會」由政務司司長主持,負責制訂地區治理整體策略方針、具體政策和措施、工作優次和資源調撥。「專組」由政務司副司長主持,負責指揮和統籌各政策局及部門的地區工作,並協調涉及跨部門或跨區的地區問題。
「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
[编辑]職權範圍
- 就地區治理工作制訂策略方針、具體政策及措施以及工作優次;
- 領導各相關決策局╱部門理順在區內實施的政策和措施;及
- 審視地區治理工作的成效,就政策措施的推行情況及資源調撥等事宜提供指導性意見。
成員名單
主席 : | 政務司司長 |
成員 : | 政務司副司長、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教育局局長、環境及生態局局長、醫務衞生局局長、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保安局局長、房屋局局長、發展局局長、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民政事務總署署長 |
列席 : | 18區民政事務專員 |
「地區治理專組」
[编辑]職權範圍
- 根據「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領導委員會」)定下的策略方針,指揮和統籌相關決策局及部門制定相應的地區治理政策和措施;
- 統籌和協調涉及跨部門及/或跨區的地區問題,確立權責分工和理順工作流程;
- 監察各決策局和部門所執行的措施成效及督導相關決策局和部門制定改善措施;
- 確保決策局及部門在制定地區治理政策措施和作出改善建議時需考慮地區諮詢所收集到的意見;
- 定期向「領導委員會」匯報各區地區治理工作的進度及成效,並統籌相關決策局和部門就「領導委員會」指定的地區治理課題進行研究,並向「領導委員會」提交具體建議;以及
- 推動社區參與地區治理工作(包括諮詢架構和地區服務),加強政府與地區組織和團體的聯繫。
成員名單
主席 : | 政務司副司長 |
成員 : |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民政事務總署署長、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地政總署署長、運輸署署長、香港警務處處長、房屋署署長、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規劃署署長、屋宇署署長、社會福利署署長、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渠務署署長、環境保護署署長、路政署署長、政府新聞處處長、海事處處長、香港電台廣播處長 |
列席 : | 18區民政事務專員 |
民政事務專員
[编辑]香港劃分為18個行政區,各區的民政事務專員是政府在地區層面的代表。民政事務專員是有關民政事務處的主管,亦同時擔任區議會主席、「關愛隊」小隊總指揮,以及地區管理委員會主席,以領導和統籌行政區內的地區治理工作,收集及跟進居民意見,並推動區內居民參與地區事務。
民政事務專員作為有關民政事務處的主管,致力促進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溝通,聯繫和關愛市民,建設和諧共融社區,相關主要工作包括為公眾提供諮詢服務、推行「社區參與計劃」和地區主導行動計劃、與相關政府部門和社區團體攜手,協力解決地區問題、為大廈管理團體提供協助,以及進行小型工程項目和社區重點項目等。在緊急情況下,民政事務專員負責協調各部門的工作,以確保在其行政區提供有效的緊急支援服務。
民政事務專員作為區議會主席,領導區議會執行其法定職能,以及協調部門與區議會的溝通。
各區「關愛隊」在民政事務專員指揮下,為市民提供多元化的關愛服務,並在緊急事故時提供支援。請按此瀏覽「關愛隊」的資訊。
民政事務專員作為各區的地區管理委員會主席,協助透過部門之間的磋商及合作,處理地區問題。
重塑區議會
[编辑]隨着立法會於2023年7月全票通過《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已於2023年7月10日正式刊憲生效。重塑後的區議會重回《基本法》下作為非政權性的區域諮詢和服務組織定位,堅定將國家安全放於首位,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並充分體現行政主導,協助政府增強地區治理效能,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和獲得感。第七屆區議會由2024年1月1日開始運作,由18區民政事務專員擔任區議會主席。區議會共有470個議席,包括委任議席179個、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席176個、區議會地方選區議席88個及由新界鄉事委員會主席出任的當然議席27個。
區議會的主要職能,是就影響區內民生、居住環境及居民福祉的地區事務及管理,接受政府諮詢。區議員亦會定期與市民接觸,多方面收集市民意見,以及提供地區服務,包括諮詢或轉介個案等。在政府統籌下,區議會會與其他地區諮詢、服務組織配合,令對區內市民的服務達到最佳效果。
地區管理委員會
[编辑]各區亦設有地區管理委員會(區管會),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負責提供區內主要服務的政府部門的代表。各部門可透過區管會商討地區事宜,協調區內公共服務和設施的管理,以滿足區內居民的需要。
地區委員會
[编辑]地區上除了區議會作為主要諮詢機構外,亦有其他諮詢委員會,包括每個地方行政區各一個的「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和「地區防火委員會」,和每個地方行政區一個至數個不等的「分區委員會」。
「地區防火委員會」自1998年3月在各區先後成立。「地區防火委員會」積極推廣防火安全及其他有關大廈安全的事宜,亦會在區內舉行有關防火及大廈安全的教育和宣傳工作,並與業主立案法團合力推廣並協辦大廈防火演習。
「分區委員會」自1972年起在各區先後成立。「分區委員會」推動公眾參與地區事務;就籌辦社區參與活動及推行由政府贊助的計劃,提供意見並加以協助;並就影響該分區的地方問題提供意見。現時全港共有71個「分區委員會」。
「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在1976年9月成立,在撲滅罪行方面擔當重要角色,不但檢視區內的治安情況,亦會反映區內市民關注的治安問題。「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負責在區內舉行宣傳活動,協助提高市民的防止罪案意識,並鼓勵市民積極參與滅罪工作。
委員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委任。
民政諮詢中心
[编辑]各區民政事務處轄下的20個民政諮詢中心,免費為市民提供多種服務,包括解答有關政府服務的簡單查詢、派發政府表格和資料刊物、辦理作私人用途的聲明,以及把區議員會見市民計劃、免費法律諮詢計劃和租務主任計劃的個案轉介有關部門處理。
參考
[编辑]https://www.had.gov.hk/tc/public_services/district_governance/gov_main.htm
https://zh.wikipedia.org/zh-hk/%E9%A6%99%E6%B8%AF%E5%8D%80%E8%AD%B0%E6%9C%83
https://zh-yue.wikipedia.org/wiki/%E5%9C%B0%E5%8D%80%E9%98%B2%E7%81%AB%E5%A7%94%E5%93%A1%E6%9C%83
https://zh-yue.wikipedia.org/wiki/%E6%92%B2%E6%BB%85%E7%BD%AA%E8%A1%8C%E5%A7%94%E5%93%A1%E6%9C%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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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had.gov.hk/tc/18_districts/my_map.htm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404/01/P2024033100414.htm
https://www.elections.gov.hk/dc2023/chi/dcgc.html
https://www.eac.hk/pdf/distco/2023dc/final/chi/dc2023q.pdf
https://www.eac.hk/pdf/distco/2023dc/final/chi/dc2023r.pdf
https://www.map.gov.hk/gm/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