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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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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
Comissão de Peritos para a Avaliação de Incidentes Médicos葡萄牙語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標誌
合議性法定機構概要
成立时间2017年2月20日 (2017-02-20)
管轄范围 澳門特別行政區
状态現存
驻地澳門宋玉生廣場411–417號皇朝廣場2樓
首长
  • 主席:彭向強
上级合議性法定機構衛生局
授權法源
  • 第5/2016號法律
網站www.cpem.gov.mo

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葡萄牙語:Comissão de Peritos para a Avaliação de Incidentes Médicos)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根據《第5/2016號法律》與《第3/2017號行政法規》設立的法定合議性機構,負責對本地醫療事故事件進行技術鑑定與專業評估。委員會於2017年2月20日正式成立,隸屬衛生局,並由其提供行政及技術支援。[1][2]

委員會的成立旨在建立一套具專業性與獨立性的醫療事故鑑定機制,以提升醫療爭議處理的透明度與公信力,並促進醫患雙方在處理事故時的理性溝通與判斷。[3]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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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16年通過《醫療事故法律制度》,首次以立法形式規範醫療事故處理程序,並明文設立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作為獨立的技術鑑定機構。[2]

2017年,配套的行政法規正式頒佈,委員會於同年2月下旬正式啟動運作,負責受理鑑定申請、展開調查並提交鑑定報告。委員會的設立旨在提升醫療爭議處理的專業性與透明度。[4]

2017年12月6日,行政長官簽署第465/2017號批示,授權委員會主席額外權限;另第52/2017號批示核准工作證樣式。[1]

2017年,委員會受理82宗個案,其中完成5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正式鑑定1宗屬實案例,並完成24次調查聽證與一次現場勘查。[5]

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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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是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設立的技術性鑑定機構,專責處理與醫療事故有關的專業評估。其核心職能包括:

對是否構成醫療事故作出技術性鑑定;

決定展開調查所需之相關程序、文書審查、資料收集或現場視察;

編製具法律效力的《鑑定報告》,供作司法或行政參考;

回應患者、家屬、醫療機構或相關機關提出的鑑定申請;

處理涉及鑑定意見爭議時的申述與補充說明;

依規制定內部工作程序與操作指引;

應政府部門要求,就醫療事故相關議題提供意見。

委員會在執行職責時具有獨立性,不受外部機關、團體或個人的干預。其鑑定結論可供法院、衛生當局或有關當事人作為專業判斷依據。[4]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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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 www.io.gov.mo. [2025-07-11]. 
  2. ^ 2.0 2.1 公報 - 第5/2016號法律. bo.io.gov.mo. [2025-07-11]. 
  3. ^ NEWS GOV-MO: 特區政府公佈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及醫療爭議調解中心組成名單. NEWS GOV-MO. [2025-07-11] (中文(繁體)). 
  4. ^ 4.0 4.1 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 [2025-07-11] (中文(繁體)). 
  5. ^ NEWS GOV-MO: 2017年醫鑑會工作簡報. NEWS GOV-MO. [2025-07-11]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