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郭鉞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郭鉞
大明紹興府通判
籍貫江西南康府安義縣
字號字前塘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郭鉞(16世紀—16世紀),前塘江西南康府安義縣南昌里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郭鉞是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順天鄉試第十名舉人,授紹興通判,教育人民,興建堤防,平反受冤屈府民,府民刻石紀念他,不久他辭官回鄉,去世後入祀鄉賢祠[1]

引用

[编辑]
  1. ^ 1.0 1.1 同治《安義縣志·卷九·人物志》:郭鉞,字前塘,南昌里人,由隆慶丁卯順天鄉薦累任浙江紹興通判,董教懷遠,倡道麻城,築堤海康,尋辯冤抑紹興群黎,勒石思之,後致政杜門,崇祀鄉賢。 同上(府志、陳志、張志稿)

參考文獻

[编辑]
  • 同治《安義縣志》·卷七·選舉志
  • 同治《安義縣志》·卷九·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