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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可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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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可奇
大明廣西按察司副使
籍貫浙江紹興府會稽縣
出生嘉靖二十年辛丑七月十七日
浙江紹興府會稽縣
配偶娶王氏
親屬(子)范紹序
出身
  • 萬曆二年甲戌科進士

范可奇(1541年—?),字士頴,號雲峯,浙江紹興府會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廣西按察司副使。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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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浙江鄉試第十一名,萬曆二年(1574年)甲戌科會試第六十七名,登二甲第五十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升郎中,出为黄州府知府,教授百姓种桑养蚕。調寧國府,十七年正月升廣西按察司副使,卒于官[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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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范瀾;祖父范佶;父范允中。母張氏。严侍下[4]。子范紹序,萬曆進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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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㑹稽县志》,范可奇,字士颖,万厯甲戌进士,以刑曹出守黄州,嵗额输绢,民以土不蚕,率转贸旁郡,可竒见官廨有桑,令家人试之,与吴越同,于是课民种桑,笞杖之,赎以所种多少为差,三年而桑隂蔽野,黄之有蚕自此始。嵗大祲,适漕舟至,可奇喜曰:「吾得藉手起此沟中瘠矣!」故事:漕于江者,即黄受代,以达京师,可竒以为此去秋成三月,莫若散之民间,秋至而收之,则滞漕舟不过三月耳,力请于大吏,报可,及期偿运之外,复得羡米数千石,储以备荒,寻升广西副使,疾卒。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二年甲戌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楊守仁
明朝黃州府知府
萬曆年間
繼任:
瞿汝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