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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格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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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格誠
大明
籍貫河南歸德府永城縣
出生八月初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尹氏
出身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胡格誠(1532年—?),字中孚,號錦屏,河南歸德府永城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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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河南鄉試第四十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一百六十六名,三甲第一百七十一名進士[1][2]。初授常州府推官,曾因断案与海瑞起争执,真相大白后得海瑞赞评“慷慨刚直士”。隆慶四年靖江县发生饥荒,胡格诚暂摄县事,进行赈济救灾,百姓建生祠以祭祀。擢升安庆府同知,补西安府,降调滨州判官,署长清县事,升直隶任丘知县,寻以不职论罢。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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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胡憲;祖父胡珂;父胡金,儀賓。母嘉魚縣主。重庆下。弟格正、格化、格心、格治、格厚[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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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吕坤《去伪斋文集》卷九《永城县胡锦屏传》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傅孟春
明朝常州府推官
1568年-1570年
繼任:
于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