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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粹德国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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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国国旗
Reichs- und Nationalflagge
Reichs- und Nationalflagge
纳粹旗、卐字旗
用途海陸通用國旗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3:5
啟用日期1935年
形式水平红底,中心的白色圆形区域内有一黑色卐字

纳粹德国国旗,正式名称为国家和民族旗(德語:Reichs- und Nationalflagge),也被广泛称为纳粹旗(英語:Nazi flag)或万字旗(德語:Hakenkreuzflagge直译:「勾十字旗」)。该旗幟背景为红色,中間為白色圆形內部有卐字(万字)。该旗帜最初是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的旗帜,1933年阿道夫·希特勒當上总理后,將該旗幟作爲兩面德国国旗之一,而另一面國旗是德意志帝国的黑白色红色水平三色旗。

1935年,即兴登堡总统去世后一年,希特勒正式指定其为唯一的德国国旗,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第三帝国灭亡为止。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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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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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卐字的旧德意志帝国国旗由1933年一直使用到1935年

在拒绝了许多有关旗帜设计和颜色的建议后,希特勒将设计新旗帜的过程描述如下:

“与此同时,我本人经过无数次尝试,终于定下了这样的形式:一面有着红色背景,白色圆形和中央黑色勾十字记号的旗帜。经过长时间的试验,我还决定了勾十字和白盘的大小、尺寸和比例,以及勾十字记号的形状和厚度。”

——阿道夫·希特勒,我的奋斗 (1925)

纳粹党在1933年1月30日夺取德國政權后 ,弃用了魏瑪德國黑红金三色旗。 3月12日,一项法令确立了两个法定国旗:重新引入的黑白红三色帝国国旗和纳粹党的旗帜。[1][2]

纳粹德国国旗上面的勾十字从两面看旋转方向是不同的,陆地上的纳粹旗帜上的勾十字无论从哪面看都是右旋的[3]。 在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被任命為德國總理後不久,魏瑪共和國時期的黑紅金三色國旗即遭禁用;隨後於3月12日頒布的法令規定德國將使用兩面法定旗幟:一是重新啟用的黑白紅三色帝國三色旗作為國旗,另一面則是納粹黨的旗幟。[1][2] 儘管如此,這兩面新旗幟直到1933年3月14日才正式啟用,儘管實際使用可能在此之前已經開始。[4]

1933年4月29日,內政部長威廉·弗里克頒令所有商船必須在船艉懸掛黑白紅三色艦船旗,並在訊號索具右舷訊號橫桁上懸掛納粹黨旗。[5]

納粹德國的第一面國旗(1933–1935年),其圖樣對應於北德意志邦聯(1867–1871年)及德意志帝國(1871–1919年)時期使用的國旗
納粹黨的黨旗(1920–1945年)。其卍字符居中,與1935年後德國國旗上偏左的卍字位置略有不同

阿尔伯特·斯佩尔在他的《第三帝国的内幕》书中指出:“他(阿道夫·希特勒)只在两件其他的设计中表现了他对其消暑别墅伯格霍夫同样的热情:「帝国战旗和他的个人旗帜」,表明希特勒是一位狂热的旗帜设计者。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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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44年2月17-18日夜间在卡西诺镇以西4000英尺的拉皮多河南岸发现的一面纳粹国旗。在此图片中,勾十字记号看起来朝左

卐字偏离中心的版本被用作德国注册民用舰艇上的民用旗帜,并用作纳粹德国海军军舰上的舰首旗。 关于卐字偏离中心的旗帜在1935年至1945年间是否是官方国旗一直存在争议,例如在流行的旗帜学网站「世界国旗」上[6]。 第三帝国的书籍中始终卐字位于中心的版本显示为德国的国旗。 第三帝国于1937年出版的名叫《您应该立即知晓的事》(Du Sofort im Bilde,这是第三帝国组织的指南)的一本书[7] 显示了卐字(勾十字)居中的旗帜是德国的国旗。 此前一年(1936年)在第三帝国出版的一本书《1936年德国公务员年鉴》(Deutscher Beamten-Kalender 1936),也将卐字(勾十字)居中的版本作为国旗,此外,书中说卐字偏离中心的版本也被描述为用于军舰旗(Kriegsschiff)[8]。 除海军以外,平民和德国武装部队还经常使用卐字居中版本的旗帜。

在纳粹德国,从1933年到至少1938年,任何一面卐字旗在正式启用前,都必须经过一个仪式,将其和纳粹在1923年啤酒馆政变中使用的名为“血旗”(Blutfahne)的卐字(勾十字)旗接触。 这个持续很久的仪式在每次纽伦堡党代会上进行。直到1938年纽伦堡举行最后一次集会之后,这种传统是否继续存在还不得而知。

1945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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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美國弗吉尼亞州夏洛茨維爾右翼大團結集會由多位另類右派活動人士組織,現場參與者手持美利堅聯盟國国旗加兹登旗、納粹旗幟以及印有雷神之鎚圖案的旗幟。
2005年,慕尼黑一場民族主義遊行中的參與者揮舞1933年至1935年間的帝國旗。儘管歷史上的納粹政權曾於1935年因其“反動性質”而禁止該旗,今日的德國新納粹分子因《德國刑法》第86a條禁止使用卍字旗等納粹標誌,遂轉而使用該旗作為替代象徵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納粹德國戰敗之後,盟軍管制理事會於1945年9月20日頒布的第一號法律廢除了所有納粹象徵,並撤銷了第三帝國時期的相關法律。[9] 此後,在多個國家(特別是德國)中,持有、進口或展示納粹卍字旗皆被明令禁止

時至今日,納粹卍字旗仍在德國境外為新納粹支持者與同情者所廣泛使用;而在德國境內,由於上述針對所有納粹象徵(例如卍字、黨衛隊雙閃電符號等)的禁令依然有效,德國新納粹團體則轉而使用1933年至1935年間的舊國旗。根據今日德國的《刑法典》第§86a條,相關禁令仍具法律效力。然而,儘管該黑白紅三色帝國旗曾於納粹德國短暫使用,其本身在歷史上並不具有種族主義或反猶太主義的意涵。[10]

相关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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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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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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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von Hindenburg, Paul. Erlaß des Reichspräsidenten über die vorläufige Regelung der Flaggenhissung. documentArchiv.de. 1933-03-12 [2010-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4) (德语).  引用错误:带有name属性“flag1933”的<ref>标签用不同内容定义了多次
  2. ^ 2.0 2.1 Fornax. The German Swastika Flag 1933–1945. Historical flags of our ancestors. [2010-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8).  引用错误:带有name属性“historicalFlags”的<ref>标签用不同内容定义了多次
  3. ^ [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Third Reich 1933-1945 (Germany) Flags used 11 March 1933 - 15 September 1935. 
  5. ^ Frick, Wilhelm. Erlaß über das Setzen der Hakenkreuzflagge auf Kauffahrteischiffen [關於商船懸掛卍字旗的法令]. documentArchiv.de. 1933年4月29日 [2024年11月7日] (德语). 
  6. ^ http://www.flags-of-the-world.net/flags/de1933_o.html.  缺少或|title=为空 (帮助)
  7. ^ od43. Premier Source of Third Reich Memorabilia & Nazi Lit | OD43. od43.com. 2021-02-08 [2025-05-12] (美国英语). 
  8. ^ od43. Premier Source of Third Reich Memorabilia & Nazi Lit | OD43. od43.com. 2021-02-08 [2025-05-12] (美国英语). 
  9. ^ Allied Control Council. Law N° 1 from the Control Council for Germany: Repealing of Nazi Laws. European Navigator. 20 September 1945 [23 December 2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4 June 2012). 
  10. ^ Imperial German Flag. ADL. (原始内容存档于Dec 8, 2021).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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