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杭奕禄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杭奕禄(?—1748年),完颜氏,清朝大臣,镶红旗满洲人。

杭奕禄开始由闲散考授中书。雍正元年(1723年),授额外员外郎、监察御史。升任光禄寺少卿。雍正二年(1724年)充翻译乡试副考官。雍正三年(1725年),升任光禄寺少卿。因朝廷蠲免苏州、松江田赋四十五万,奏准定业户免额一钱,佃户免租谷三升,使贫富都得实惠。升任左副都御史兼管光禄寺。雍正五年(1727年),出使安南。次年,安南王黎維禟表示世代永矢臣节。回国后授刑部侍郎,署吏部尚书。受命至湖南查处曾静张熙谋乱案。雍正七年(1729年),授镶红旗满洲副都统。雍正八年(1730年),补礼部侍郎,署前锋统领。雍正十年(1732年),署理西安将军,授钦差大臣,察阅甘、凉及山西近边营伍。雍正十一年(1733年),因骄奢放纵,扰累兵民,夺官。乾隆元年(1736年),授额外内阁学士,补工部侍郎,充世宗实录副总裁。不久后驻西藏办事。乾隆四年(1739年),因西藏西南的库库木、颜布、叶楞三汗交恶,贝勒颇罗鼐宣谕罢兵,他将此事奏闻。调任刑部侍郎。乾隆五年(1740年),擢左都御史,列议政大臣。乾隆十一年(1746年),以年老致仕,乾隆十三年(1748年),去世。[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清史稿》卷二百九十一 列传七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