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敏(14世紀—15世紀),字敏學,廣西桂林府臨桂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岳敏是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庚午科廣西鄉試舉人,授河南按察司副使,後因事得罪免官,於鴻臚寺辦事,永樂元年(1403年)任河南道監察御史,不久陞四川按察使[2],為官廉介,去世後家無餘物[1]。
- ^ 1.0 1.1 光緒《臨桂縣志·卷二十八·人物一》:岳敏,舊志(云)敏字敏學,洪武庚午舉人,授河南道御史,擢河南副使,永樂元年擢四川按察使,居官廉介,卒之日家無餘物。
- ^ 《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十八》:(永樂元年三月)辛卯以岳敏、周樂、喻良俱為監察御史,初敏任河南按察副使,良任僉事,樂任陝西布政司左參議,皆以罪免官,命於鴻臚寺辦事,至是復擢用之。……丙申陞監察御史岳敏為四川按察使……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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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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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四川按察使 1403年-14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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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劉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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