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逊定理是以英格兰数学家爱德华·华林的学生约翰·威尔逊命名的,尽管这对师生都未能给出证明。华林于1770年提出该定理,1771年由拉格朗日首次证明[1]。
在初等数论中,威尔逊定理给出了判定一个自然数是否为質數的充分必要条件。即:当且仅当
为質數时:

如果
不是質數,那么它的正因数必然包含在整数
中,因此
,所以不可能得到
。
若
是質數,取集合
,
则
构成模
乘法的缩系,即任意
,存在
,使得:

這幾乎說明
中的元素恰好两两配对。僅有滿足

的元素
是例外。
上式解得

或

其余两两配对,故而

若
不是質數且大于4,
则易知有
故而

可以藉此推論
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