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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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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之元
大明
籍貫江西南康府星子縣
字號字貞生,號玉立
親屬(父)貢生周良翰
出身
  • 崇禎六年癸酉科舉人

周之元(16世紀—17世紀),貞生玉立江西南康府星子縣[1]明朝作家。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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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之元個性剛直,崇尚節義,鄉人均稱他孝友,是崇禎六年(1633年)癸酉科江西鄉試舉人,中舉後父親去世,哀痛得過度消瘦,異母弟無後,他為弟買妾生得一子,然而該子不久夭折,亦依禮下葬。沁水人竇復儼欠下數百兩債務,他代對方償還,後對方任南康府推官,他卻絕不以此干以私利,不久竇復儼在任內去世,他贈與金錢給其子以扶柩回鄉,甲申之變後寫下誄詞十六章《梅花賦》、《白雪吟》,並著有《小樓集》百篇,五十歲去世[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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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星子縣志·卷十·人物志上》:周之元,字貞生,號玉立,應嶽之子,性直亮節義,鄉黨以孝友稱,崇禎癸酉鄉薦,父沒哀毀幾絕,有異母弟無嗣,為買妾舉一子復夭,葬之如禮,晉陽竇復儼困京師,為稱貸數百金,竇貧弗能償,遂代之償,及竇官南康司理,絕不走干投牘,竇卒於官,又厚遺其子扶櫬歸,甲申著誄詞十六章《梅花賦》、《白雪吟》,著《小樓集》百篇,年五十卒,榻後有聲如雷,移頃乃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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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星子縣志》·卷九·選舉志
  • 同治《星子縣志》·卷十·人物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