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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蒙协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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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11月,俄蒙代表在库伦(今乌兰巴托)签署《俄蒙协约》后的合影

俄蒙协约是1912年俄羅斯帝國外蒙古簽訂的條約[1],俄文版稱之為俄罗斯与蒙古关于外蒙古自治的协定(俄语:Соглашение между Россией и Монголией об автономии Внешней Монголии[2],而在條約的蒙古文版本中直接使用「蒙古·兀鲁思」称呼外蒙古,這也是蒙古恢復獨立以來首次使用「蒙古國」的國號簽署條約[3]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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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爆发后,喀爾喀蒙古各部於1911年12月宣告獨立並驅逐清朝官吏,第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亦於該月29日登基為蒙古皇帝清帝退位後,中華民國北京政府試圖武力收復外蒙古,但是被俄羅斯帝國阻撓。1912年6月19日,俄国驻华公使瓦西里·庫朋斯齊约见中国外交总长陆征祥,就外蒙古问题提出俄國方面的立場,俄國希望自己能成為外蒙古與中國之間的調停方,而且中國方面應該承認外蒙古的自治地位[4]。陆征祥表示外蒙古问题为中国内政,沙俄方面不應該插手。俄羅斯帝國於是打算與外蒙古博克多汗國單獨簽署協議[1]

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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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皇俄国全权代表伊万·廓索維茨于1912年10月4日抵达京都庫倫,談判前俄方事先准备好了与蒙古人的条约草案。廓索維茨与蒙古政府首腦那木囊蘇倫、内务部大臣达喇嘛·車林齊密特、外交部大臣杭達多爾濟、财政部大臣察克都爾札布、军事部大臣棍布苏伦、司法部大臣那木薩賴举行会谈。双方在谈判中均坚持了自己的立场,经过一个多月的争论才達成協議[5]

1912年11月3日,外蒙古與俄羅斯帝國正式簽署《俄蒙协约》及附属“商务专条”。《俄蒙协约》及其所附“商务专条”規定俄罗斯帝国政府支持外蒙古自治;俄罗斯帝国政府幫助外蒙古訓練軍隊;中国军队不准進入外蒙古、华人也不能隨意移民外蒙古;俄国人在外蒙古境內享有各種諸如定居、經商、開礦、築路等各種權利[6];其他外国人在外蒙古的权利不能多于俄国人的权利;未經俄罗斯帝国政府允许,外蒙古政府不得与中国或外国簽訂損害《俄蒙协约》的條約;俄国人之进出口商品一律免稅[1]

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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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11月7日,中国驻俄公使就蒙古政府私自与俄国订立协约一事向俄國抗議,並指控俄国干涉中国内政。同时中国政府照会俄国驻华公使,表示蒙古为中国领土,蒙古當局無權與外國簽訂條約,而且中国政府不會承認《俄蒙协约》[1]。沙俄政府表示如果中國方面拒绝承認《俄蒙协约》,日後俄国可能會完全承認外蒙古独立。11月30日,中俄开始在北京就《俄蒙协约》谈判。1913年11月5日,中國与沙俄签订了《中俄声明文件》。《中俄声明文件》承认《俄蒙协约》有效,中國方面同意外蒙古自治,沙俄承认外蒙古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1915年中俄蒙三方在恰克图簽訂的《中俄蒙协約》,即以《俄蒙協約》為基礎[5],此後俄羅斯帝國繼續承认中華民國对外蒙古的宗主权北洋政府繼續承认外蒙古的自治以及俄國在外蒙古的各种特权[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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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李耿信著,民初政党和宪政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10,第206-211页. 
  2. ^ С. Л. Кузьмин. РУССКО-МОНГОЛЬСКОЕ СОГЛАШЕНИЕ 1912 г. (PDF). Вестник ИВ РАН. 2023. doi:10.31696/2618-7302-2023-1-011-035 (俄语). 
  3. ^ О.Батсайхан. МОНГОЛ-ОРОСЫН 1912 ОНЫ НАЙРАМДЛЫН ГЭРЭЭ БА И.Я.КОРОСТОВЕЦ. ОЛОН УЛС СУЛЛАЛ. 2012, (3) (蒙古语). 
  4. ^ 樊明方著,中国北部边疆史若干问题研究,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12.09,第287页. 
  5. ^ 5.0 5.1 Монгол-Оросын 1912 оны гэрээ. Монголын түүхийн тайлбар толь. [2016-07-12] (蒙古语). 
  6. ^ 林定文编,中学历史名词解释,福建教育出版社,1985.02,第71页. 
  7. ^ 傅孙铭编,沙俄侵华史简编,吉林人民出版社,1982.10,第379页.